• 索 引 号:QZ06906-1630-2020-00022
    • 备注/文号:晋政新〔2020〕23号
    • 发布机构:新塘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18
    新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塘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02 11:56
      

     

     

     

     

     

      

     

    各工作点、社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的“兜底中兜底”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政民明电〔20201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现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救助对象

    1、街道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共200户(其中城乡低保对象172户,特困人员28户)。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时间安排

    218日-3月上旬(根据疫情变化适当调整)

    三、救助方式

    1、对街道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采取实物救助方式。由街道通过比货比价方式集中采购一批油和米发放给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每户发放物资为165元,共计3.3万元,所需资金由临时救助专项资金支付。

    2、对于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湖北籍人员)采取小额资金救助方式。在确定困难情况后由所在的社区按照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及时予以救助。

    四、工作要求

    1、各工作点、社区要按照各社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户数分配物资,造册登记公示,及时逐家逐户分发到困难群众手中,拍照存档。各社区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物资发放花名册》(附件)、公示照片(打印)并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报送社会事务办王志新处。

    2、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事务办在完成救助后,要及时跟进救助数据系统录入工作,确保实际发放数据与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的数据一致。同时要做好物资发放花名册、采购清单及发票等资料存档工作,并报送市民政局救助科备案。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低保、特

    困人员救助物资发放花名册

     

    晋江市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20218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物资发放花名册

    发放单位:新塘街道办事处

     

     

     

    序号

    姓名

    救助类别

    金龙鱼油/

    大米/

    签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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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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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民政局。

    新塘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2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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