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6-2420-2019-00059
    • 备注/文号:晋政新〔2019〕79号
    • 发布机构:新塘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6
    新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夏秋季征兵奖惩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9-08-06 17:09

     

     

     

     

     

     

     

     

    良种场,各社区居委会:

    现将《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夏秋季征兵奖惩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夏秋季征兵奖惩规定

     

    晋江市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19726

    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夏秋季

    征兵奖惩规定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2019年度夏秋季征兵命令,圆满完成市政府赋予我街道今夏秋季新兵征集任务,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社区居委会奖惩

    1、奖励:各社区对照征兵任务预分表,(1)完成送市检任务数的每一个补贴30元;(2)在完成征兵任务的基础上,每征兵一个奖励1000元;(3)征兵对象为大专毕业生的,每名加奖1500元;为本科毕业生的,每名加奖3000元。

    2、处罚:各社区对照征兵任务预分表,(1)没达到送市检任务数的,每减少一个扣50元,初检不合格者不再送市检;(2双合格(体检、政审合格)数没达到任务数的社区,每少一个处罚500元。经体检、政审没有双合格的社区将给予通报批评,社区主干、民兵营长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3)送兵后出现换兵或退兵的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2000元。

    3、社区“双合格”青年,本人自愿入伍的,街道征兵领导组已确定为预备征用对象,因择优征用名额限制没有被征集的,可抵任务数,不奖不罚。

    4、以上奖励金,各社区可作为征兵工作经费使用;以上处罚金,街道办事处将在下拨给各社区两委工资中扣除。

    二、应征青年奖惩

    1、本人积极应征,经体检、政审双合格的奖励300元。

    2、本人积极应征入伍的,高中(中专)毕业青年奖励1000元,大专毕业青年奖励3000元,大专、大学本科在读的每人奖励2000元,本科毕业青年奖励5000元。

    3、应征青年退伍后,街道征兵办将根据情况,择优推荐到有关单位应聘。

    3、适龄青年经市体检合格,不参加政审或不应征入伍的,将根据《兵役法》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4、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后,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部队退兵或换兵的,街道办事处将给予严厉处罚,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作为换兵经费),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抄送:晋江市征兵办。

    新塘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7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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