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6-1230-2019-00014
    • 备注/文号:晋政新〔2019〕35号
    • 发布机构:新塘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6
    新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塘街道2019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09 10:55

     

     

     

     

     

     

     


     

     

    新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新塘街道2019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良种场,各工作点,各社区,市直驻街道有关单位:

    现将《新塘街道2019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19416

    新塘街道2019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街道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排查整治,但社会面上三合一场所特别是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仍普遍存在,三合一场所火灾呈抬头上升趋势。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从根本上消除我街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2019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深化、拓展、规范、长效的原则,全力整治新增和回潮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规范监管防范机制,巩固三合一场所整治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到201912月底,辖区的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全年排查整改率达100%;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保持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办事处主任谢建智为组长,相关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各驻社区干部、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良种场、各社区居委会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四、整治范围与重点

    存在人员住宿的生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作为整治工作重点。

    (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二)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

    (三)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四)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重点。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94月开始,到2019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5月底前)

    1.良种场、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充实三合一场所整治办公室人员,组建三合一场所巡查队伍,配备专门的车辆,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良种场、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单位要召开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专题会,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良种场、各社区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应于531日前将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正式文件,动员部署会议情况上报街道安办,以便汇总至三合一整治办。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961日至1130日)

    1.良种场、各社区居委会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三合一场所整治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击,集中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性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不留死角,不让三合一有藏身之处。

    2.对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等,坚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治三合一隐患。

    3.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应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每3个月进行1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完善整治工作档案,做到内容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有回访登记表、查封启封审批。

    4.要充分利用每月26安全生产检查日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及相关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于每月27日将安全生产检查日开展情况上报街道三合一整治办。

    5.良种场、各社区居委会对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应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立即责令迁出住宿人员,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分离。或者对照整治技术标准,立即进行防火分隔,做到人场(仓库、经营场所)完全分隔,疏散通道分开。否则,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做到发现一家,整改一家,登记一家,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台帐上报市三合一整治办。

    6.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依法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7.针对三合一场所边整治边回潮的突出问题,对发现新增的三合一场所,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处罚;对回潮的三合一场所,要从重处罚。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9121日至1231日)

    1.办事处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并纳入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

    2.良种场、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应在第一、二阶段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该阶段工作小结上报街道安办,半年及年度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则分别于629日前、1224日前上报街道安办。

    六、职责分工

    (一)街道安办:根据存在的三合一场所行业分类情况,将三合一场所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

    (二)街道三合一整治办:

    1.协调、指导全街道开展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工作;

    2.协助各单位查处群众举报的三合一场所,跟踪落实整改并反馈;

    3.对良种场工作人员、各社区两委、驻社区人员、派出所整治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适时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采取断水、断电、暂扣证照、行政拘留等综合执法措施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负责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文件的收发及上传上达,收集、整理、汇总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数据,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6.参与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7.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及《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的职责分工。

    1.督促三合一场所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业务和技术服务;

    2.督促三合一场所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整改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四)良种场、各社区: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把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社区两委成员、各网格片区负责人;

    2.对辖区存在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分类报送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和三合一整治办;

    4.跟踪检查和督促三合一场所整改,并按规定要求落实定期回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治理。良种场、各工作点、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三合一场所危险性,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社区主干负总责、分管社区两委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历年来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日查、夜查、互查、联查、督查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二)结合标准化工作,落实排查整治网格化要建立三级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行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将三合一场所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三合一场所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硬件和软件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根除三合一场所隐患。

    (三)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派出所、安办、市管所、发展服务中心、供电所、供水、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要在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共同抓好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改后,在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三合一整治办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严肃追究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及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晋委办〔200814号)要求,落实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本系统、本行业的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对于辖区内发生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的,或者经督查检查发现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的,将严格实行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惩处制度,采取经济处罚、书面检查、黄牌警告、新闻媒体曝光、取消评先评优、诫勉谈话、停职检查、调整职位、撤职查办、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严肃处理。

    (五)广泛宣传教育,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良种场、各工作点、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开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三合一场所的监管,制定有奖举报奖励办法,通过火灾隐患举报中心的建立,发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举报三合一场所,根据隐患轻重程度,经核实确认的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让三合一场所无处藏身。

    (六)健全长效监管,保持常态化高压整治态势。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务必持之以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要及时调整充实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例会、报告、检查、回访、培训、宣传、建档、抽查、奖惩等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从源头上防止三合一场所回潮与新增,杜绝发生三合一火灾事故。

    (七)应用技防措施,提升火灾防范水平。良种场、各工作点、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应用场所配备“5+1”简易消防设施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64号)要求,积极将简易消防设施安装与三合一整治工作相结合,在沿街经营店铺、小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应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防斧、自救式防毒面具(或逃生绳)等简易消防设施,努力减少火灾伤亡。

    (八)强化督查指导,完善督查通报制度。街道三合一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阶段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街道三合一整治办将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附件:1、新塘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2新塘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新塘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社区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

    住宿人数

    安全隐患

    整治进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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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三合一”场所及重大安全隐患场所需在备注栏标注。2、每周星期五上午10:00前报送安办。


    附件2

     

    新塘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谢建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颜婉媚(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施荣进(党工委副书记)

    蔡崇伟(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沙塘工作点点长

    尤丁贵(党工委委员、秘书)

    陈欣欣(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湖格工作点点长

    陈峻峰(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施文响(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吴健军(办事处副主任、上郭工作点点长)

    唐玉梅(良种场副场长)

    陈金德(良种场副场长、杏墩工作点点长)

      员:李云峰(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安办主任、湖格工作点副点长

    陈木荣(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沙塘工作点副点长)

    杨达阳(财经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组织办主任、妇工委主任、杏墩工作点副点长

    曾运筹(卫计办主任、上郭工作点副点长)

    吴荣侨(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君猛(党政办副主任)

    张育彪(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施成祖(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文体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金钢(社会事务办民政助理员)

    颜燕清(国土资源所所长)

    庄春德(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

    邱阿四(良种场工作人员)

    王龙峰(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蔡胜利(派出所副所长)

    张华锋(派出所副所长)

    林文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聂招东(晋江市税务局罗山税务分局分局长)

    施纯博(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庄辉龙(教育办主任)

    洪家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周建平(罗山交管站站长)

    王世雄(罗山广电站站长)

    王培德(新塘西滨供电所所长)

    柯永远(上郭社区居委会主任)

    柯连增(南塘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柯荣林(塘市社区居委会主任)

    杨瑞碧(湖格社区居委会主任)

    蔡煌仪(梧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龚文通(荆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建南(沙塘社区居委会主任)

    陈团结(后库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杨志蓉(后洋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卿塔(杏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清木(杏坂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办。主任由施文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云峰同志兼任。

     

     

     

     

     

     

     

     

     

     

     

     

     

     

     

     

     

     

    新塘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4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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