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3-1610-2022-00051
    • 备注/文号:晋政西〔2022〕3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西园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6
    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西园街道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
    时间:2022-05-26 13:13
     

     

     

    政西202238

     

     

    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

    西园街道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

    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社区、各工作点、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全省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闽安委办〔202235号)、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泉安办〔202249号)晋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的通知》(晋安办〔202278部署,全力防范化解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决定自即日起至925日,在辖区开展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盯“防大火、遏亡人、降总量、强基础”总目标,重点围绕“不发生、不扩大、不亡人”的“三不”原则,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雷霆”行动、出租屋排查整治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突出整治,持续整顿提升一批、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有序退城入园一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范围重点

    此次治理范围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建筑,特别是生产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治理以下8类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

    (二)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四)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建筑、屋顶承重构件、楼板为可燃材料的建筑、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上的建筑,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六)用于租住的建筑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七)存在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电器线路私搭乱接、过负荷使用等严重电器隐患。

    (八)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砖木结构或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的建筑。

    对自建房的排查治理,要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泉安委〔202012号)和基层消防“五加三”必查(附件3)统筹开展抽查检查,从严整治隐患回潮、虚假关闭、虚假评查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街道将依托消防工作站,整合专职防火队和综合执法队等各类执法力量,发动社区网格员联合派出所和安全专家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建立完善街道、社区两级工作台账,制定整治工作措施,项目化推进落实

    (一)属地治理责任。社区和工作点要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特别是要组织对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进行整改。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居民防火公约,广泛张贴宣传;加强日常入户检查、安全提示等工作。

    (二)部门治理责任。相关部门要将各社区排查出有重大隐患的场所按照职责分工列为本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吊销证照、限期关停等行政执法措施切实整改消除隐患。劳务所负责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教育办负责督促用作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整改。派出所负责加强自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摸底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违法犯罪问题;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查违法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行为。民政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整改。国土所负责梳理社区规划设计文件,并对属于自身管理职责范围的违规扩建、改建等违法建设开展认定、查处工作。城管办加强建房审批及施工监管,负责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及乡村房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执法队强化辖区燃气安全管理,及时查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使用燃气等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违规建房进行制止和查处。企业办负责督促商场、超市等商贸服务行业场所进行整改。卫健办负责督促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的整改。安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街道和社区两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负责打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治理措施

    (一)组织集中排查。街道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结合已掌握建筑信息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房屋间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各社区要对存在与住宿合用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进行逐幢核查,对照摸排8类重点情形,并填写《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见附件1),并按照不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按住宿10人以下、10-30人、30-100人、100人以上五个类别分别建立台账。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社区、各工作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主责、分级治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相关单位行业监管责任:对不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由社区负责组织整改;对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由工作点负责组织整改;对场所在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各相关单位负责指导整改。

    (三)狠抓问题整改。各社区、各工作点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督促场所业主或租户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风险。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撤离;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必须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同时,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整改期间加强值班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严格销案管理。要按照8类重点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各工作点督促对8类重点情形整改情况落实闭环管理、逐一销案。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由街道安办组织督导抽查。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上报市消安委办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

    (五)靶向宣传教育。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针对火灾风险特点,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采取进村入户、上门提醒等方式,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六)强化技防应用。各社区、各工作点、各相关单位结合电子政务、智慧乡村服务等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平台,探索建立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及时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提示、风险评估和精准防范。要在风险集中连片区域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

    (七)提升应急能力。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推动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527日前)。结合实际印发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820日前)。社区、各工作点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建筑属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形式分别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925日前)。社区、各工作点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意识。社区、工作点、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综合治理行动期间,街道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二)严格监督执法。各社区、各工作点、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及培训教育等工作。真查真管,严查严管,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强综合治理行动的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追究。

    (三)落实长效监管。各社区、各工作点、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城镇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提升本质消防安全。要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聚焦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理、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防止隐患反弹。

    (四)注重报送时效。6月起,各社区、各工作点、各相关单位每月18日前报送《生产、经营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清单》(附件2)、《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清单》(附件3)、《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统计表》(见附件4)和当月工作小结,9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送街道安办。

     

    附件:1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

    2.生产、经营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清单

    3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清单

    4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统计表

    5基层消防“五加三”必查

     

     

    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

    202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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