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2-1230-2020-00014
- 备注/文号:晋政梅〔2020〕19号
- 发布机构:梅岭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0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类隐患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根据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请各工作点各专项整治组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0年5月5日—6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1、“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
2、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检查整治;
3、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检查查处。
三、排查重点
1、拉网式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清理和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隐患跟踪整改复查工作;
2、全面清理和整治住宿与生产经营合用场所;
3、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以各工作点为单位,人员由工作点点长、副点长、下社区干部、下社区民警、社区分管安全生产两委成员和各责任片区责任人组成;各专项整治组由正副组长和成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点要认真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拉网式排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逐一复查,加大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跟踪督促,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三合一”场所漏查漏报。
2、各专项整治组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开展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建筑安全要全面排查到位,做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整治到位。
3、各工作点、各专项整治组将《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复查意见书》、《“三合一”呈报表》、检查整治情况总结等于7月5日前报送街道安办汇总。
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0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应急局、市“三合一”整治办,街道党政领导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
梅岭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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