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902-2510-2020-00002
- 发布机构:梅岭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9
晋江市梅岭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和泉州市政府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由梅岭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晋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梅岭街道办事处(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843号,邮编:362200,电话:0595-85681283)。
一、 2019年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根据我街道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要求,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本年来,我街道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累计12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6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66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来,我街道依托“中国晋江”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具体包括: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9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39条、科教文体卫生类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来,我街道受理1项网络依申请公开诉求,已于7月2日按职责公开所有应公开事项,并将有关材料送达申请人本人,未出现逾期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秘书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把关,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公开发布,明确责任,提高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中国 晋江”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于每月月初将公开材料送至市档案局及图书馆;二是做好街道政务公开实体专栏维护工作,目前设有实体专栏15版,均已按期公开相关文件;三是依托“梅岭微生活”公众号平台发布政务活动信息、计生相关政策活动信息等;四是通过街道办公大楼LED显示屏,及时滚动播放街道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协作,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及时查摆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共同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专责。为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街道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党工委秘书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经办人员为党政办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编写和发布,抓好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及经办人员配置信息已在政务公开办登记备案,从备案日起超过一年未更换,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流畅性。
2.规范操作程序,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规定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在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上报党工委秘书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面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建好工作台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高质量运行。
3.拓展公开渠道,落实考核奖惩。积极应对新媒体时代,采用多种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为民便民方向发展,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两级党务、政务公开栏、“梅岭微生活”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LED屏、标语等形式及时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呈现多样化。强化绩效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共同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进步及群众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构建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提供管理服务的重要一环,在推进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有的部门比较重视,及时报送信息,有的部门缺乏主动性,责任意识不强;二是群众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不够全面,对如何更主动更有针对性地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掌握得不够充分。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持续、有效开展,2020年我街道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了解,努力形成街道干部大力抓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增强宣传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晋江市梅岭街道办事处属于市政府派出机构,当前信息公开方面主要以服务为主,其他方面的信息目前暂未涉及到。下阶段,我们将加大主动公开服务力度,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类别,全面拓宽服务载体,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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