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18年05月31日)


    青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晋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青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晋江”网站(晋江政务网)上查阅本《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机构、职能、人事类信息;

    1)机构职能

    2)人事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相关政策;

    1)计划总结

    ●财政资金;

    1)部门财政预决算报告及收支情况

    2)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民生资金分配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项目动态)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扶贫

    2)教育

    3)医疗

    4)社会保障

    5)就业创业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应对信息、应急动态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环境保护

    2)公共卫生

    3)安全生产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工程招投标

    2)居住困难用地指标、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及变更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救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

    1)抢险救灾

    2)社会救助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情况;

    1)危房翻建

    ●政策解读信息;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制度、动态

    具体信息目录在“中国晋江”网站(“晋江政务网”)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jinjiang.gov.cn

    (二)公开渠道 

    1.互联网

    街道主要通过“中国晋江政府信息公开门户”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网站网址为:http://www.jinjiang.gov.cn

    2.公共查阅点

    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整地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送交上一月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材料,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

    街道在机关大院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政务公开。其中,在办公楼内设置大型LED屏幕,滚动播放信息公开内容;在机关大院门口墙面设置党(政)务公开栏,在各社区设置居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晋江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3.在街道设置的党(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青阳街道办事处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青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咨询电话:0595—85601021

    传真号码:0595—85601022

    邮箱地址:3534695827@qq.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南山路1号青阳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3622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20-12:00,15:00-18:00冬令时8:2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晋江”政府网站(网站地址为:http://www.jinjiang.gov.cn/xxgk/zfxxgkzl/ysqgk/下载《申请表》或到街道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街道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街道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7.属于上级转交的申请件,在作出答复后将抄送一份给上级部门。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法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