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2210-2021-00300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1〕32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1
晋政文〔2021〕325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电信股份
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不动产权划转的批复
晋江市罗裳片区一期拓展改造项目工作组:
你单位《关于晋江市洪山电信机房项目不动产权划转登记事宜的请示》(晋罗裳拓展组〔202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属国有企业,同意收回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共设施用地(电信基站)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不动产权证号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5955号,用地面积492平方米,建筑面积900.15平方米],无偿划转给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二、上述土地权属性质仍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电信基站)。
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由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变更登记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名下。
四、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时到国资部门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信分公司、晋
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