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6101-2420-2021-00076 | 主题分类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晋江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晋政文〔2021〕40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3-25 | ||
标 题: |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的批复 |
晋政文〔2021〕40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设立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的批复
青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组建晓升社区的请示》(晋政青〔2020〕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晋江市青阳街道晓升社区,成立晋江市青阳街道晓升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设在青阳街道洪山路69号陈普佳苑7栋二层。
二、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泉安中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至迎宾路,南至长兴路,辖区由宝龙一期、二期、明鑫广场、中骏云景台、陈普佳苑、宝龙城市广场、利郎公司总部等组成,面积约559.93亩。
三、请你街道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同时要切实加强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事业,落实社区管理经费,完善社区“十个一”服务设施,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特此批复。
附件: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抄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政局,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协
办、纪委办,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财政
局、自然资源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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