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10-2019-00350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44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8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19-12-05 17:17
      

    晋政地〔2019443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

    第二十三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十三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晋自然资〔201983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请抓紧做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此复。

     

    附件: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晋江市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20191128       

    附件

    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

    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9932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现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和事项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青苗补助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市区

    111万元/公顷。

    3万元/公顷

    标准补偿

    按晋委〔201354号规定办理

    二、被征地单位:陈埭镇洋埭村。

    三、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直接拨给被征地单位,剩余劳动力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28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