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20-2019-00161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22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6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晋政地〔2014〕371号文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19-08-20 17:41

    晋政地〔2019228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

    晋政地〔2014371号文的批复

     

    省印刷产业(晋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撤销晋政地〔2014371号文的请示》(晋印开〔2019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局部规划调整,项目取消建设计划,同意撤销晋政地〔2014371号文,收回位于磁灶镇下灶村、锦美村、张林村、五龙村,西园街道车厝社区,合计2.7569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上述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三、请你单位做好与市土地储备中心的交接,共同做好上述土地后续管理。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8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土地储备中心。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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