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50-2019-00155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21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4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第五中学土地使用权划转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19-08-20 17:22

    晋政地〔201921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晋江市第五中学土地使用权划转的批复

     

    磁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将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不动产权证变更为晋江市第五中学不动产权证的请示》(晋磁政〔2019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晋江市第五中学属公办学校,同意收回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的教育用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划拨,不动产权证号:闽(2016)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11791号,用地面积26365平方米),无偿划转给晋江市第五中学。

    二、上述宗地权属性质仍为国有划拨,用途为教育用地。

    三、宗地使用权由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变更登记到晋江市第五中学名下。

    四、请晋江市第五中学、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及时到国资部门办理资产划转手续。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81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五中

    学、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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