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350-2019-00101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15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1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镇前埔村住宅小区一期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19-06-25 10:59

     晋政地〔201915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海镇前埔村

    住宅小区一期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晋江市安海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晋江市安海镇前埔村住宅小区一期用地的请示》(晋安政〔2019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同意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你镇前埔村集体农用地0.466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19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由你镇负责完成。

    二、涉及补偿安置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请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安海镇前埔村住宅小区一期用地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62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泉州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江市

    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生

    态环境局、税务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21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