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502-2019-00092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19〕15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0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罗山街道军民小学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19-06-12 11:48

    晋政地〔2019151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江市

    罗山街道军民小学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晋江市罗山街道军民小学:  

    你单位《关于申请晋江市罗山街道军民小学划拨供地的请示》收悉,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位于罗山街道罗裳社区的国有建设用地0.9478公顷、国有储备建设用地2.6972公顷,合计3.6450公顷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作为晋江市罗山街道军民小学项目建设用地。

    二、上述3.6450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中,属闽政地20031139号文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0.9478公顷(原地类为罗山街道罗裳社区集体所有的旱地0.9478公顷) ;属闽政地〔2013916号文批准的国有储备建设用地0.3548公顷(原地类为罗山街道罗裳社区集体所有的旱地0.0543公顷、其他农用地0.037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629公顷) ;属闽政地〔2013916号文批准、晋政地〔2015161号文收储的的1.7197公顷(原地类为罗山街道罗裳社区集体所有的旱地0.137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822公顷)属闽政〔2000〕文384号批准、晋政地〔2016446号文收储的0.5332公顷(原地类为罗山街道罗裳社区集体所有的水田0.2044公顷、旱地0.238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900公顷);属闽政地〔20031124号批准、晋政地〔2016248号文收储的0.0344公顷(原地类为罗山街道罗裳社区集体所有的旱地0.0344公顷);属闽政地〔20031188号文批准、晋政地〔2016248号文收储的的0.0551(原地类为罗山街道罗裳社区集体所有的旱地0.0551公顷)公顷。

    三、未经批准,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储备用地规则按照市土地储备中心与你单位双方签订的《预约用地协议》约定执行。

    五、核定划拨土地使用价款 2111306.6 元(其中:耕地开垦费72980.6元、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费用1640250元),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相关规费由你单位按规定缴纳或申请减免。

    六、本项目用地面积计入闽政〔2000〕文384号、闽政地〔20031124号、闽政地〔20031139号、闽政地〔20031188号、闽政地〔2013916号文批准的我市200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2003年村镇(工业)建设第56批次、2003年村镇(公建)建设第36批次、2003年村镇(工业)建设第23批次、2013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指标。

    特此批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1961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泉州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江市

    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

    计局、生态环境局、人防办、消防大队,罗山街道办事处。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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