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210-2022-00091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22〕1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8
晋政办〔2022〕13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晋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晋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2〕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按照“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经济适用、村民参与”的原则,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分阶段实施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二、开展黑臭水体排查
(一)排查范围及标准。安海镇、磁灶镇、东石镇、深沪镇、金井镇、龙湖镇、永和镇、英林镇、紫帽镇、内坑镇、西滨镇、池店镇、陈埭镇对辖区内所有涉农村庄(不含建成区中心村)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行政村内村民集聚区适当向外延伸200-500米区域内的房前屋后的河塘沟渠等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同时对2021年复核的76条疑似黑臭水体进行再确认。农村黑臭水体依据水体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如发黑、发臭、发白等)感官特征进行识别或者通过公众评议、水质监测等方法进行识别,识别标准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执行,按水质透明度<25cm、溶解氧<2mg/L、氨氮>15mg/L阈值判定是否为农村黑臭水体。
(二)建立整治清单。以镇为基本单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用资料收集、座谈交流、现场排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和治理范围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初步分析关键污染源和成因,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台账(格式详见附件2、3、4),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相关台账盖章报送晋江生态环境局。
三、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一)实施综合治理。各镇要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并巩固治理成果。
1.控源截污。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各镇实施整合,切实做到互促共进,从源头控制水体黑臭。
(1)生活污水类黑臭水体。因地制宜选择“纳厂、集中、分散”三种技术路线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和设施稳定运行率,杜绝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塘沟渠问题。
(2)生活垃圾类黑臭水体。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全面清理农村黑臭水体沿岸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对水面漂浮垃圾定期清捞,严禁向河塘沟渠倾倒垃圾。
(3)畜禽养殖类黑臭水体。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推行种养结合,鼓励还田利用,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培育壮大畜禽粪污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形成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积极探索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新模式。加大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执法监管力度。
(4)水产养殖类黑臭水体。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积极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加大水产养殖尾水及底泥污染排放监管力度。
(5)种植面源类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利用生态沟渠、自然水塘,建设生态缓冲带,优化再利用设施,有效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中各类有机污染物,净化农田退水和地表径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物入河。
(6)工业企业排污类黑臭水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鼓励农村地区发展无污染、少污染的行业和产品。按照“规范一批、治理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适当集中进入工业园区,对污染实行集中治理。依法依规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加大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2.清淤疏竣。综合评估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合理制定清淤疏浚方案并组织实施。严禁清淤底泥沿岸随意堆放, 鼓励底泥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对于有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水体,妥善处理处置清淤底泥,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3.水体净化。对人口聚集类的村庄,因地制宜对沟、塘、渠实施生态岸坡护理,采用跌水、喷泉、射流以及其他曝气方式,有效提升水体溶解氧水平和流动性;采取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投放滤食性鱼类和贝类等措施,重构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对拟搬迁撤并空心村和过于分散、生态脆弱的村庄,鼓励通过生态净化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调水冲污行为。
(二)实行整改销号。各镇要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对账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治理进展及销号等情况,每季度报送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每年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一)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通过设置农村黑臭水体镇、村级河长,将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长制信息平台管理等举措,逐步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
(二)完善运维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及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确保治理和运行维护工作的专业化、市场化,逐步建立河(塘、沟渠)及沿岸保洁机制及清淤轮疏制度。同时,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环境监管工作,推行以效付费,对完成销号的农村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农村水环境持续向好。
(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村委会在农村黑臭水体工作中的责任,带领村民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发挥村民主体地位,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治理方案,做好项目统筹、资金使用、治理工程实施等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镇要加大治理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积极申报中央、省级资金补助,合理保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资金投入。在严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审慎合规授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依法合规通过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监督考核。市里将依托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平台,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制度,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市级自评、泉州市级复核,定期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等成效考核及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成效评估范畴,严肃查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
附件:1.晋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晋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3.镇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4.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晋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推进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打赢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晋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也夫(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祈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林志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许星炜(市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吴绶明(市财政局副局长、四级调研员〈保留正
科级待遇〉)
李法清(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洪贻谋(市新安水库管理处主任)
黄永生(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长挺(陈埭镇政府副镇长)
郑绍乐(池店镇政府副镇长)
夏际勇(安海镇二级主任科员)
吴式宏(磁灶镇政府副镇长)
李永培(内坑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黄高雄(紫帽镇政府副镇长〈科技〉)
许竞宇(东石镇政府副镇长)
蔡桂瑜(永和镇政府副镇长〈科技〉)
林文尚(英林镇人大副主席)
施元庚(金井镇人大副主席)
陈文财(龙湖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晨亮(深沪镇政府副镇长)
王永万(西滨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局长林志雄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局长林志雄任召集人,联络员由市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
附件2
晋江市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镇 |
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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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个) |
河 |
塘面积 (m2) |
沟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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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m) |
面积 (m2) |
长度 (m) |
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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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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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镇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省 ( 区 、 市 ) |
市 |
县 (市、区 ) |
镇 |
行政村 |
水体编号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涉及的自然村 |
河湖长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水域面 积(m2) |
长 (m) |
宽 (m) |
黑臭段起点 |
起点经度 |
起点纬度 |
黑臭段终点 |
终点经度 |
终点纬度 |
水质监测指标均值 |
主要污染问题 |
是否开展治理 |
治理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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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人口 |
面积 (km2) |
透明度 (cm) |
溶解氧 (mg/L) |
氨氮(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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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水体编号是农村黑臭水体的唯一识别代码。编号采用“省市县行政代码+四位流水号0000”的形式。
2.涉及的自然村: 是指黑臭水体所在的一个或多个自然村名称。
3.水体名称命名目的便于找到此水体,例如XXX村XX便利店东侧100米。
4.水体类型按照河、塘、沟渠填写。
5.河湖长信息包括河湖长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河湖长为镇长)。
6.水域面积、长度和宽度,主要是指水体黑臭段,非整个水体的水域面积、长度和宽度。
7.地理位置信息包括黑臭段起点、终点名称及经纬度,非整个水体经纬度。经纬度信息可通过奥维定位系统现场获取,按度分秒形式填写。 8.水质监测指标均值: 有条件开展水质监测的地区填写此项。
9.主要污染问题包括: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 d.种植业污染(若为堤防管理范围内种植请注
明);e.企业排污; 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造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务必置于首位。
10.已开展治理工作的,请说明情况,包括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治理进展。
附件4
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黑臭水体数量(个) |
农村黑臭水体面积(m2) |
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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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河 |
塘 |
沟渠 |
总数 |
河 |
塘 |
沟渠 |
按数量 |
按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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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泉州市
晋江生态环境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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