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1220-2020-00002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19〕7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6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时间:2020-01-07 16:44
      

    晋政办〔201970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各自来水公司:

    现将《晋江市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加快补齐老区苏区农村饮水安全短板工作现场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平,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针对当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建管并重、两手发力,围绕饮用水源保护、供水工程改造与建设、水质检测监测、供水信息化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

    (二)工作目标

    1.水源水质。到2020年底前,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达到100%。湖泊、水库型水源不出现水华事件。

    2.饮用水水质。到2020年底前市饮用水综合合格率达97%以上,出厂水、管网水浑浊度控制在0.8NTU以下,色度控制在13度以下,出厂水游离氯控制在0.33mgL范围内或出厂水余二氧化氯控制在0.10.6mgL范围内,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饮水同质同服务。

    3.自来水普及率。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村村通自来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上。

    二、主要任务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划定、立标定界、污染源以及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和监管措施,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全面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相关镇街。

    2.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要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物资储备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发生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件时,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和所在镇街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各镇街,各自来水公司

    3.加强自备水源管理。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地下水自备水源,逐步取消饮用水地下水源,取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可将原地下水源调整为应急水源。

    责任单位:水利局

    4.加强移动风险源管控。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合理精准划定移动风险源管控区域,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等部门。公安、交通部门要合理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禁行路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二)自来水厂提升改造

    1.加快编制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根据我市自来水厂的实际情况,全面加快编制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总体规划,以规划引领全市自来水整合、布局,结合我市水务整合,逐步实现城乡居民饮水同质同服务。

    责任单位: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水务集团

    2.开展供水水厂排查。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组织供水企业开展供水水厂各个生产环节工艺技术调查,对照水质目标要求需要整改的,要逐厂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水利局,各自来水公司

    3.推进供水厂提升改造。规模大、改造内容复杂、涉及征地的水厂,要制定整改方案。新建、改造水厂应采用技术先进、抗冲击负荷能力强的工艺,推广使用次氯酸钠等消毒剂。鼓励应用臭氧活性炭、膜处理等深度处理技术。

    责任单位:水利局,各镇街,各自来水公司

    (三)供水管网改造

    1.全面排查供水管网。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组织供水企业开展供水管网排查,全面摸清管径、管材、标高、使用年限等信息,在20226月底前建立管网电子信息档案。

    责任单位:水利局,各自来水公司

    2.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市供水主管部门要根据管网排查情况,开展老旧破损和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已明令淘汰管材的管网改造,结合道路建设、旧区改造、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制定分年度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和资金方案,明确具体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水利局,各自来水公司

    3.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针对我市仍然存在按总表计费的111个村(社区),制定分年度一户一表改造计划,实现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彻底解决农村饮水 最后一厘米的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水利局、各镇街,各自来水公司

    4.推广优质管材设备。广优质管材,DN75以上的管道材质优先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等管材;DN75及以下的管道优先选用不锈钢管。逐步推广与直饮水标准相适应的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薄壁不锈钢管等优质管材。

    责任单位: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各自来水公司

    (四)水质检测体系建设

    1.从水源到供水全过程监督。水利、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确保市级水源地水质一月一测。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每年开展两次出厂水、管网水全分析检测,没有全分析检测能力的水厂要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卫生部门要对集中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每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方案要求,抽查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各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每季度向社会相应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

    2.建立自来水水质在线监测。建立自来水管理信息系统, 2020年底前完成市级出厂水、管网水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的视频监控。实行供水全过程监督管理,实现生态环境、水利、海洋渔业等部门从水源到供水全过程的监测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五)管理机制创新

    要加强农村供水设施管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主体,提升管护水平,发挥好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将农村供水设施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委托独立运营企业主体统一建设运营,实现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营和市场化运作,确保管得好、用得起、长收益。

    责任单位:水利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参与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或联系会议制度),在组织协调、政策制定、资助金统筹、项目推进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指导、督促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水源保护、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改造、资金投入等各项工作。

    建立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抓好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自来水行政主管科室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源、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工作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水利局负责抓好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局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水利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合理水价调控机制

    要按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要求,合理确定供水价格。建立实施供水终端价格与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联动机制。要完善供水价格调整机制,促进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保障的良性循环。

    (四)加大资金投入

    要加大对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资、一事一议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把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老旧供水设施改造等捆绑打包吸引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资金。

    (五)强化监督考核

    各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调研指导,采取到村入户、明察暗访、随机抽样、督察督办、进展通报、表扬激励等方式,严格考核评估,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各项工作。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多种媒介、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卫生与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保护水源、爱护供水设施、饮用安全水、节约用水和用水缴费的意识,促使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农村饮水安全。

     

     

     

    市有关单位: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水务集团

    抄送: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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