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240-2021-00259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21〕3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2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规章和规范
    时间:2021-10-11 16:57

      晋政办〔2021〕3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强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晋江市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卫生体系,提升我市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能力,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11号)要求,结合晋江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总结并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突出提升七个能力、完善三个保障,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职能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常态化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

      1.加强和完善市疾控中心。加强市疾控中心建设,参照设区市级疾控中心建设标准,建筑面积(平方米)>5800平方米,满足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提升实验室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建设,市疾控中心建设1个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疾控中心实验室基本检测项目达407项。统筹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建立不少于80人的专业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加快建立医防协同联动发展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能力。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在医共体总院及成员单位设置独立的公共健康部,2021年完成科室设置,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按职责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培养医防融合复合人才,制订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交叉培训计划。(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二)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处置能力

      1.提高公共卫生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疾控机构、海关、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监测和信息共享,完善监测哨点布局,构建覆盖口岸、客运场站、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门诊、药店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哨点布局。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肠道感染病例监测、自然疫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等疾病“症候群”哨点监测。医疗机构对不明原因发热、疑似传染病等患者,建立健全包括传染科在内的多学科专家会诊机制。健全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及信息直报系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卫健局、商务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晋江海事处、泉州市海关晋江办事处、晋江边检站、晋江动车站;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巩固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完善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所有对外开放口岸达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标准并通过考核。加强口岸传染病防控等常规能力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构建由政府牵头,海关、口岸相关部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纳入我市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卫健局、泉州市海关晋江办事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提升卫生应急指挥及救援处置能力。配合省级落实全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建设。根据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晋江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加强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1.提升发热门诊收治筛查能力。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优化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热门诊的服务流程,配齐功能区域内各项设施设备,实现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全封闭就诊服务。2021年底前,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和留观室;2022 年底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业务用房优化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发热门诊诊疗中的作用,制定实施若干发热门诊常见疾病的中医药治疗方案、临床路径。(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2.建设完善城乡传染病救治服务网络。至少1所综合医院设置规范的传染病区或分院,设置床位不低于100张。2021年底前,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都配备救护车,建成15分钟急救圈,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配备负压救护车。(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按照“可转换”的要求,进一步改造优化医院建设布局,合理配置急诊、检验、影像等医疗功能,预留扩建传染区所需的“三区两通道”,配备符合规范标准的检验、影像、急救、核酸检测设备。加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症监护病房建设,二级综合医院按照编制床位5% -10%,三级医院按照编制床位10%-15%的比例进行设置。加强负压病房建设,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参照国家建设规范设置负压病房、负压隔离病房以及负压重症监护病房、负压手术室、负压产房等。综合医院的传染病区根据病区床位的使用率参照建设。加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传染病核酸检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2022年6月底前完成)

      4.提升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和应急救治能力。加强市中医院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建设,健全中医医院院内感染防控体系。探索在疾控中心新设置中医预防保健科室。加强中医院院感、呼吸、重症、急诊、公卫等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知识、技术培训及专业技术研修活动。积极招引中医医疗人才,重视和加快高层次人才和临床骨干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中医人才的作用;依托市中医院,建立一支市级中医应急医疗队伍。(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2021 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设施和救治能力储备

      1.构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以政府储备及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为主导,以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支撑,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的规模进行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全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机制,建立和完善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制度,加强实物、生产能力和技术等储备。推进市级医药储备体系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建立分类保供企业和产能储备企业目录。新建改扩建一批应急物资综合储备设施。完善政府应急征用补偿制度,优化应急物资分配机制。强化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定期发布健康提示,引导单位和家庭常态化储备适量应急物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应急局、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红十字会、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2.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设施等应急医疗资源启用预案以及临时可征用的公共建筑储备清单。大型或规模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置发热隔离观察室或相对独立区域,并前移体温检测关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公共建筑包括有条件的高校和政府出资的酒店、招待所等,依法可临时征用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等场所。新建的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建筑,要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需求,预留转换接口。对现有的大型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进行甄别、改造,设置1~2处公共建筑可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形成应急医疗设施分布图和启用次序清单表。(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商务局、体育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城建集团、高教发展中心、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3.健全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体系。加强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鼓励偏远地区配备可移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执行上级修订的医疗废物处置标准。每个医疗机构完成配建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置设施,推进院内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工信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4.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准入和使用机制,加大公共卫生人员招引力度。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待遇、考评和激励制度,加快推进妇幼保健院、第三医院等公共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薪酬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导向作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人才办;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5.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快晋江市多码融合(医码通)项目建设,实现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电子就诊卡通用、统一便民服务、统一支付、移动结算、健康出行”的核心目标,方便群众就医。积极推进“八闽健康码”与电子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会保障卡等的多码协同,推动实现全省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2022 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实施推进。省政府把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做好上下对口衔接,扎实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细化措施任务。要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制定配套方案措施,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周密的落实计划,按时序要求协同推进。

      (三)加强跟踪促进。各有关部门要指定科室牵头负责,定期汇总工作进度直至任务完成。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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