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240-2021-00143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21〕2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5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21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规章和规范
    时间:2021-06-11 16:37

      晋政办〔2021〕24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

      2021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现将《晋江市2021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2021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初〔2021〕2号)等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免试。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全市教育资源,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三)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

      1.“有效证件”: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积极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学。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住宅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住宅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学校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结合自身容量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服务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适龄儿童“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统筹调剂”: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适龄儿童就读住宅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服务区学校有困难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开设小小班。

      三、招生时间

      (一)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6月15日前后,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1日—7月2日市直小学、幼儿园网上预报名。

      7月5日—7月6日,接受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含转学插班生)现场报名登记。

      7月16日前,将招生资格结果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小学、幼儿园送教育局审核,镇属小学、幼儿园送教委〈育〉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7月20日前后,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学校,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7月28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的,8月24日起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9月1日前,将招生结果送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小学、幼儿园送教育局;镇属小学、幼儿园送教委(育)办汇总后再送教育局。

      (二)民办小学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6月15日前后,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7月6日,网上报名。

      7月7日—7月14日,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公示。

      7月15日—7月16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并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7月18日前,各学校组织录取对象完成注册。

      7月20日起,没有招满学校进行补录。

      9月1日前,公布招生结果,学生花名册及《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复印件送镇(街道)教委(育)办审核存档备查。

      (三)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6月15日前后,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起,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9月1日前,公布招生结果,学生花名册及《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复印件送镇(街道)教委(育)办审核存档备查。

      (四)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前向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超过申请期要求报名者,可引导到周边公、民办学校就读。

      (五)任何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1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其中,部分享受照顾政策的原住居民,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落户本社区,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3)“两一致”中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宅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原镇(街道)属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服务区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原市直小学服务区的,允许在户籍所在地或过渡安置地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正式安置后,凭《征迁协议》、《房产证》、《户口簿》,可在征迁前或安置后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4)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①青阳、梅岭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片区的市直小学、镇属小学申请入学。

      ②其他镇(街道)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其中,在青阳梅岭区域市直学校、镇属学校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子女按社区“两一致”类别申请入学。

      ③孙辈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在学校容量充足时可参照本款①②规定申请入学。

      ④青阳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南北片区界定: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路西北的为北片区,属实验小学服务区;路东南的为南片区,属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市直小学服务区见附件2)。

      (5)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教综〔2021〕4号)精神,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市范围内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四、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个人房产所在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优质公办学校(不含实小、二实小、三实小,实幼、二实幼、三实幼、四实幼、星星实验幼儿园)就读。

      ②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21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①②部分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申请入学。除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外,“优秀人才子女”在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的学校申请入学,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在全市市直、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可在落户镇(街道)公办学校(不含实小、二实小、三实小,实幼、二实幼、三实幼、四实幼、星星实验幼儿园)起始年级申请入学(每所小学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因学位限制未能在申请小学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小学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凭证、《户口簿》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5),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 “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小学或落户地服务区小学入学。安排结果须在学校公示。“积分优待对象”在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的学校申请入学,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5)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3.非“两一致”对象入学

      公办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住宅,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住宅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3)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①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②如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③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参照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统筹安排入学。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我市“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非“两一致”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市直学校,青阳、梅岭、安海区域学校,各镇中心学校、资源相对紧张的学校,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逐步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

      (1)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来晋务工人员按规定在我市学校服务区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户口簿》、体现学校服务区信息的《居住证》或《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晋江户籍人员在我市非户籍地务工,在学校服务区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户口簿》和《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2)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在学校服务区企业务工并居住,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晋江户籍人员在我市非户籍地务工,凭《户口簿》、《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子女可在务工(或经商)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向父(母)务工地服务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定点学校”申请入学,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抽签)确定招生对象。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能在晋江入学。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不在晋江务工或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务工和居住地就学。

      5.政策预告

      (1)从2022年秋季起,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两证”签发时间均须达到1年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前)。

      (2)从2022年起部分入学压力大的镇街,如梅岭、池店等区域将逐步推行小片区统筹招生。

      (二)民办小学招生

      1.各学校按招生计划招生。各校制订招生计划报送教育局审核后报泉州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2.报名对象及录取顺序。

      (1)第一批次,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还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由学校线下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

      (2)第二批次,优先录取晋江市内常住适龄儿童(指晋江市内有户籍或父(母)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晋江市内随迁适龄子女及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3)第三批次,住宿制民办学校如有剩余学位,可招收父(母)在晋江务工(或经商)本县域外泉州市内常住适龄儿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跨区招生范围)。

      3.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符合上述第二、三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晋江市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一旦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就读。

      4.电脑派位和录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晋江市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教育局指导学校组织实施。派位结束后,教育局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学校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5.注册。学校通知录取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6.审核。各学校新生注册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7.补录。民办小学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由教育局指导学校统筹协调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适龄儿童就读。民办小学不得招收父母不在晋江务工的外来人员子女、不及龄学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招生

      按“小学招生”相关要求执行(市直幼儿园服务区见附件3)。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以社区为主”,服务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当地社区适龄幼儿入园。

      (2)幼儿园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特殊儿童入学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各镇(街道)、各学校建立并及时更新《残疾儿童花名册》、《随班就读花名册》。

      1.特教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联系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就读;听障、智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分别送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基地校、特教辅读班就读。

      2.随班就读。普通小学优先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在完成服务区的残疾适龄儿童后,应适当放宽招收本镇(街)的残疾适龄儿童。

      3.缓学审批。符合缓学规定的入学对象,可以办理缓学。需提供《晋江市适龄儿童少年缓学申请表》(见附件4)、有关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等),经学校、村居和镇(街道)审批。

      4.送教上门。对于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及时登记,汇总报送市教育局,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建立学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招生领导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镇(街道)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备案。招生方案要合理划分各学校服务区,确保入学当年3月1日前交房的房地产小区(楼盘)明确纳入相应学校服务区,“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各镇(街道)每年的招生工作除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学校服务区外,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发文予开发商明确各个楼盘的学校服务区。各小学、幼儿园6月15日前制定、公布招生方案,并报镇(街道)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镇(街道)、各校(园)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四)严格控制班额规模。要综合年检评估情况、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根据“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小学起始年级56人以上班额数全部消除,确保50-55人班额的比例逐年明显减少”精神,按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小学班生额以45人为宜,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年级班生额要控制在50人以内;幼儿园小班班生额控制在30人以内)。个别办学规模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确保生数逐年减少。

      (五)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各教委(育)办、各校(园)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校长信箱、招生信箱,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有条件接受插班生的学校,应统一时间登记并通过公平办法确定接收对象。入学后,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六)加大招生监督力度。教育、纪检监察、发改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委(育)办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各校(园)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过程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搭车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教育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七、其他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晋江市2021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表

      2.晋江市2021年秋季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划分

      3.晋江市2021年秋季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划分

      4.晋江市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缓学申请表

      5.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附件1

    晋江市2021年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表 

    镇别

    学校

    计划招生

    务工子女定点校

    学校

    计划招生

    务工子女定点校

    班数

    生数

    班数

    生数

    青阳街道

    实验小学

    10

    500

    普贤小学

    3

    150

    第二实验小学

    9

    450

    崇德小学

    3

    150

    二实小晓聪校区

    5

    250

    高霞小学

    4

    200

    二实小象山校区

    1

    50

    凤垵小学

    2

    100

    中和中心小学

    5

    250

    街道小计

    42

    2100

     

    梅岭街道

    实验小学凤竹校区

    5

    250

    双沟小学

    5

    250

    二实小梅岭校区

    5

    250

    岭山小学

    2

    100

    心养小学

    9

    450

    赤西小学

    4

    200

    平山实验小学

    6

    300

    街道小计

    45

    2250

     

    希信中心小学

    9

    450

    西园街道

    第四实验小学

    6

    300

    小桥小学

    1

    50

    版筑中心小学

    4

    200

    砌田小学

    1

    50

    霞浯小学

    2

    100

    官前小学

    2

    100

    仕头小学

    2

    100

    拔萃双语(民办)

    6

    210

    车厝小学

    2

    100

    街道小计

    26

    1210

     

    罗山街道

    华泰实验小学

    5

    250

    延林小学

    2

    100

    第六实验小学

    9

    450

    下埔小学

    1

    50

    六小育德校区

    4

    200

    育青小学

    2

    100

    福埔小学

    3

    150

    古坑小学

    1

    50

    荣宗小学

    3

    150

    樟井小学

    1

    50

    龙泉小学

    2

    100

    梧垵小学

    2

    100

    英山小学

    1

    50

    街道小计

    38

    1900

     

    罗山中心小学

    2

    100

    新塘街道

    沙塘中心小学

    4

    200

    南塘小学

    3

    150

    杏田小学

    2

    100

    湖格小学

    1

    50

    杏坂小学

    2

    100

    雁峰小学

    2

    100

    道南小学

    2

    100

    荆山小学(民办)

    2

    100

    后库小学

    1

    50

    街道小计

    23

    1150

     

    瑞鹊中心小学

    4

    200

    灵源街道

    第八实验小学

    5

    225

    张前小学

    2

    100

    八实小大山后校区

    4

    180

    群峰小学

    2

    100

    灵水中心小学

    5

    250

    林格小学

    2

    100

    华林小学

    4

    200

    街道小计

    23

    1155

     

    陈埭镇

    第五实验小学

    8

    400

    仙石小学

    3

    150

    五实小涵口校区

    8

    400

    群德小学

    4

    200

    五实小江浦校区

    6

    300

    横坂小学

    2

    100

    求聪中心小学

    5

    250

    紫峰中心小学

    4

    200

    花厅口小学

    4

    200

    西滨中心小学

    6

    300

    陈埭镇

    鹏头小学

    3

    150

    霞美小学

    2

    100

    聚书小学

    5

    250

    坊脚小学

    3

    150

    江头中心小学

    6

    300

    霞村小学(民办)

    3

    150

    溪边小学

    4

    200

    西坂小学(民办)

    2

    110

    龙林中心小学

    4

    200

    梧埭小学(民办)

    1

    50

    涵埭小学

    3

    150

    洋埭小学(民办)

    3

    135

    烟浦小学

    3

    150

    江头小学(民办)

    3

    130

    高登小学

    3

    150

    荆梧小学(民办)

    2

    60

    海美小学

    4

    200

    陈埭镇小计

    104

    5135

     

    西滨镇

    西滨镇中心小学

    2

    100

    西滨镇小计

    2

    100

     

    池店镇

    第三实验小学

    20

    1000

    茂厝小学

    2

    100

    三实小滨江校区

    6

    300

    三省小学

    3

    150

    三实小金针校区

    5

    250

    仕春小学

    2

    100

    第七实小崇法校区

    8

    400

    旧铺小学

    2

    100

    池店中心小学

    4

    200

    东山小学

    2

    100

    唐厝小学

    3

    150

    雁塔小学(民办)

    3

    150

    营边小学

    1

    50

    溜滨中心小学

    4

    200

    屿崆小学

    1

    50

    浯潭小学

    2

    100

    泉州中远学校(民办)

    6

    270

    潘湖小学

    2

    100

    雁山中心小学

    3

    150

    鹤浦小学

    2

    100

    钱头小学

    2

    100

    池店镇小计

    86

    4270

     

    金山小学

    3

    150

    磁灶镇

    梅里中心小学

    3

    150

    下灶小学

    1

    50

    大埔中心小学

    2

    100

    洋宅小学

    1

    50

    大宅小学

    1

    50

    瑶琼小学

    2

    100

    东星小学

    1

    50

    张林中心小学

    4

    200

    官田小学

    1

    50

    前美小学

    1

    50

    岭畔小学

    1

    50

    霞芳小学

    1

    50

    梅峰小学

    2

    100

    磁灶中心小学

    4

    200

    明江实小(民办)

    8

    400

    扬美小学

    1

    50

    尚志中心小学

    3

    150

    坝头小学

    1

    50

    苏垵小学

    1

    50

    三吴小学

    1

    50

    太昌小学

    1

    50

    磁灶镇小计

    41

    2050

     

    紫帽镇

    紫帽片区晋江学校

    4

    120

    紫星小学

    1

    50

    紫帽中心小学

    5

    250

    紫帽镇小计

    11

    470

     

    紫坂小学

    1

    50

    安海镇

    安海中心小学

    6

    300

    桐林小学

    1

    50

    可慕中心小学

    2

    100

    前埔小学

    2

    100

    杏坛小学

    1

    50

    桥头中心小学

    4

    200

    菌柄小学

    1

    50

    梧山小学

    3

    150

    安海镇

    启慧小学

    2

    100

    早毓小学

    2

    100

    慎中实验学校

    2

    100

    庄头小学

    3

    150

    新店小学

    1

    50

    南林小学

    1

    50

    文峰小学

    1

    50

    庵前小学

    3

    150

    龙山小学

    2

    100

    养正中心小学

    12

    600

    坝头小学

    2

    100

    培基小学

    2

    100

    仁寿中心小学

    1

    50

    西隅小学

    2

    100

    下洪小学

    1

    50

    西安小学

    3

    150

    五埭小学

    1

    50

    成功中心小学

    6

    300

    西边小学

    2

    100

    安海镇小计

    71

    3550

     

    水头小学

    2

    100

    内坑镇

    柑市中心小学

    2

    100

    丰光小学

    1

    50

    锦和小学

    1

    50

    怀斧小学

    2

    100

    霞美畲族小学

    1

    50

    丰山小学

    1

    50

    梅美小学

    1

    50

    东红小学

    1

    50

    甘棠小学

    1

    50

    三和小学

    1

    50

    东峰小学

    2

    100

    山头小学

    1

    50

    土垵小学

    2

    100

    升文小学

    1

    50

    霞塘小学

    1

    50

    潘厝小学

    2

    100

    内坑中心小学

    4

    200

    内坑镇小计

    28

    1400

     

    三民中心小学

    3

    150

    东石镇

    潘径实验小学

    4

    180

    毓德小学

    1

    50

    东石中心小学

    5

    250

    玉峰小学

    2

    100

    第二中心小学

    3

    150

    潘径小学

    1

    50

    锦青中心小学

    3

    150

    蓬山小学

    1

    50

    金山小学

    5

    250

    型厝小学

    1

    50

    井林中心小学

    3

    135

    廷都中心小学

    3

    150

    山前小学

    3

    150

    塔头小学

    2

    100

    龙厦小学

    3

    150

    柯村小学

    1

    50

    南天小学

    1

    50

    清透小学

    1

    50

    郭岑中心小学

    4

    200

    洪塘小学

    1

    50

    碧江小学

    1

    50

    前埔小学

    2

    100

    檗谷小学

    2

    100

    光渺小学

    1

    50

    湖头小学

    1

    50

    东石镇小计

    55

    2715

     

    永和镇

    重华中心小学

    2

    100

    玉湖小学

    2

    100

    茂峰中心小学

    2

    100

    旦厝小学

    2

    100

    启初小学

    2

    100

    福田小学

    1

    50

    群英小学

    2

    100

    启蒙小学

    1

    50

    英墩小学

    3

    150

    周坑小学

    1

    50

    城山小学

    2

    100

    锦石小学

    1

    50

    黎山小学

    1

    50

    邵厝小学

    1

    50

    仑峰小学

    1

    50

    锐峰小学

    1

    50

    群滨小学

    2

    100

    塘下小学

    1

    50

    益群小学

    1

    50

    西坑小学

    1

    50

    永和镇

    象峰小学

    2

    100

    和森道小学(民办)

    3

    90

    玉溪小学

    2

    100

    永和镇小计

    39

    1890

     

    集英小学

    2

    100

    龙湖镇

    衙口中心小学

    4

    200

    光夏小学

    2

    100

    震瑶小学

    2

    100

    恢斋中心小学

    2

    100

    启文小学

    2

    100

    南庄小学

    1

    50

    大坡小学

    2

    100

    英峰小学

    2

    100

    秀山小学

    2

    100

    瑶山小学

    1

    50

    育才小学

    1

    50

    英园小学

    1

    50

    阳溪中心小学

    4

    200

    晓新小学

    1

    50

    尊道小学

    2

    100

    英仑小学

    1

    50

    浔联小学

    2

    100

    侨英小学

    2

    100

    强民小学

    2

    100

    蓝天小学(民办)

    2

    100

    栖梧小学

    1

    50

    龙湖镇小计

    40

    2000

     

    檀声小学

    1

    50

    英林镇

    第十实验小学

    5

    225

    柯坑小学

    1

    50

    英林中心小学

    4

    200

    凫美小学

    1

    50

    龙西小学

    2

    100

    达德小学

    2

    100

    港塔小学

    2

    100

    凤山小学

    1

    50

    埭边小学

    2

    100

    回澜小学

    2

    100

    西塔小学

    2

    100

    英埔中心小学

    7

    350

    培德小学

    1

    50

    英林镇小计

    33

    1625

     

    东埔小学

    1

    50

    深沪镇

    深沪中心小学

    5

    250

    华海小学

    3

    150

    狮峰中心小学

    3

    150

    华峰小学

    2

    100

    培青小学

    2

    100

    群峰小学

    1

    50

    金屿小学

    2

    100

    首峰小学

    2

    100

    科任小学

    2

    100

    东华小学

    1

    50

    科泉小学

    1

    50

    深沪镇小计

    26

    1300

     

    东山小学

    2

    100

    金井镇

    毓英中心小学

    8

    400

    石圳华侨小学

    1

    50

    岱峰中心小学

    3

    150

    溜江小学

    1

    50

    山海小学

    1

    50

    锦东华侨学校

    1

    50

    培育小学

    1

    50

    光华小学

    1

    50

    瀛洲小学

    2

    100

    毓苏小学

    1

    50

    双山中心小学

    3

    150

    金井镇小计

    24

    1200

     

    围江小学

    1

    50

    备注

    全市278所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含分校区),其中,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定点学校259所,非定点学校19所,计划招生758个教学班,计划招生数37470人,具体招生数以各校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附件2

    晋江市2021年秋季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划分

     

    镇别

    学 校

    招生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青阳街道

    实验小学

    10个班

    阳光社区、青华社区、锦青社区两一致对象;青阳梅岭区域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父母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阳光、青华、锦青社区而尚未入户)的适龄儿童。

    第二

    实验小学

    9个班

    青新社区两一致对象;享受原有照顾政策、允许就读第二实验小学的霞行社区、曾井社区、梅青社区(2425队且居住在南山路梅园路以南)符合要求的对象;青阳梅岭区域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新华街以南、崇德路以西(含第二新村)、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长宁路永嘉路所划片区,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青新社区而尚未入户)的购房户子女。

    第二实小

    晓聪校区

    5个班

    陈村社区两一致对象;青阳梅岭区域内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迎宾路以南、泉安路以西、长兴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所划片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陈村社区而尚未入户)的购房户子女。

    第二实小

    象山校区

    1个班

    象山社区,洪宅垵社区5-8两一致对象;中南璞悦小区、美的和樾小区、力高君誉小区两一致对象;青阳梅岭区域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长兴路以南、世纪大道以东、文景路以北、一号路北接洪山路以西所划片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应落户象山社区而尚未入户)的购房户子女。

    梅岭街道

    实验小学

    凤竹校区

    5个班

    竹树下社区、竹园社区、蔡厝社区、百宏御景天下小区 两一致对象,赤西社区原住居民户籍、房产两一致对象;青阳梅岭区域北服务区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世纪大道以东、双龙路以南、泉安路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服务区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

    第二实小

    梅岭校区

    5个班

    三光天社区、岭山社区原住居民 两一致对象;梅岭街道天悦小区、天骏小区、保利上城小区符合两一致对象;青阳梅岭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西园街道

    第四实小

    6个班

    王厝社区、仕头社区两一致对象;西园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落户在泉州轻工学院的正式聘用教职工子女;派位招收购买御龙湾 两一致住宅业主子女不超200人。

    罗山街道

    华泰实小

    5个班

    华泰社区业主子女;罗山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第六实小

    9个班

    罗山山仔社区、苏前社区、前沿社区(含小沿塘安置区)、梧桐社区;罗山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安泰世界城、兰峰城市花园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

    六小育德校区

    4个班

    缺塘社区两一致对象;② 罗山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③文景雅苑安置小区、融创晋江印拥有住宅、落户并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安置户)子女。

    经济

    开发区

    第八实小

    5个班

    林格社区、英塘社区;灵源街道、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开发区父(或母)一方在灵安路以北入区企业的企业务工1年及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员工持有户口的适龄子女。

    第八实小大山后

    校区

    4个班

    大山后社区、大布林社区、小布林社区;灵源街道、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开发区父(或母)一方在灵安路以南入区企业的企业务工1年及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员工持有户口的适龄子女。

    陈埭镇

    第五实小

    8个班

    陈埭镇岸兜村;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陈埭镇户籍和父(母)属陈埭镇户籍的服务区外适龄儿童180名。

    第五实小

    涵口校区

    8个班

    涵口村、大乡村两一致对象;吾悦新城、华林春天、碧桂园万顺城央壹品、中梁荣誉首府、中梁城心首府、永隆欣悦华庭、阳光首府两一致对象;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陈埭镇户籍和父(母)属陈埭镇户籍的服务区外适龄儿童90名。

    第五实小

    江浦校区

    6个班

    高坑村、仙石村、庵上村、海尾村原住居民子女;江浦社区 两一致对象;晋东正荣府两一致对象;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

    池店镇

    第三实小

    20个班

    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原住居民子女;桥南片区征迁安置户子女;派位招收锦州瑞苑、海丝景城、南天裕景、桥南百捷地产、新加坡城、中骏蓝湾半岛、中嘉财富天下、恒大御景湾、江夏丽景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片区社区的购房户子女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

    三实小

    滨江校区

    6个班

    卓辉海港城、世源江湾国际、舒华奥体中心、百信御江帝景、溜霞花园、华洲安置小区、华洲家饰市场、柏景湾、万科金域滨江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片区社区的业主子女。统筹接收派位落选的桥南片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

    三实小

    金针校区

    5个班

    清蒙村、柴塔村、御辇村原住居民子女;清蒙怡景安置户子女;清蒙怡景和中骏蓝湾悦庭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服务区社区的购房户子女;统筹接收派位落选的桥南服务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

    第七实小崇法校区

    一年8

    二年2

    三年2

    龙湖地产、中海地产、雁山花园(征迁安置户)、钱塘雅苑(征迁安置户)等 两一致对象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人员、政策照顾对象的子女。过渡招收池店南片区购房、落户、实际入住的业主子女,包括雁山花园(非征迁安置户)、钱塘雅苑(非征迁安置户)、鸿雁小区、绿洲花园、绿洲花苑、澄塘嘉龙城、宝龙世家、中梁国府、中梁首府、保利东区、融创江南府、福捷上悦府、阳光城愉景湾及新店村、钱头村原住居民等。

    安海镇

    安海中心

    6个班

    海东社区1—10组、13—45组,鸿塔社区1—6组、14—46组,安东村委会13—15组、17—20组。

    英林镇

    第十实小

    5个班

    英林镇嘉排村、凫美村、沪厝垵、锦江村;英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西滨镇

    西滨镇

    中心小学

    2个班

    海滨社区、跃进村、思进村;西滨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区域内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凭证的务工人员子女。

    东石镇

    潘径实小

    4个班

    东石镇潘径村、潘山村、张厝村、埔头村原住居民子女;东石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金龙海悦城、凯旋一号小区业主子女。

    梅岭街道

    特教学校

     

    晋江籍适龄残疾儿童;持有有效证件来晋务工人员适龄残疾子女(含听障、智障和自闭症儿童)。(听障1班、智障2 班、自闭2班、职高1班、学前1班)

    紫帽镇

    晋江学校

    4个班

    另行发文。

    附件3

    晋江市2021年秋季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划

     

    镇别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青阳

    街道

    实 幼

    9个小班

    青阳梅岭区域世纪大道以东、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区域内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剩余学位派位招收梅青社区两一致对象。

    第二实幼

    10个小班

    曾井社区(1-10队)、普照社区(1-8队)两一致对象 ;青阳梅岭区域泉安路以东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梅岭

    街道

    第三实幼

    竹园竹晖园区

    3个小班

    竹园小区购房户子女;市区湖光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的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第三实幼

    桂山园区

    6个小班

    君悦湾购房户子女;青阳梅岭区域世纪大道以西,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第三实幼

    中奥园区

    3个小班

    中奥名雅居购房户子女;青阳梅岭区域世纪大道以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星星实验

    幼儿园

    4个小班

    中航城天悦、天骏两一致对象;在中航城天悦、天骏购房的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西园

    街道

    第四实幼

    4个小班

    派位招收:王厝社区、仕头社区原住居民两一致对象;西园街道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经济

    开发区

    第八实幼

    4个小班

    大山后社区两一致对象;灵源街道、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父()灵安路以南开发区入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20209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的员工持有户口的适龄子女。

    第八实幼

    五里园园区

    4个小班

    林格社区两一致对象;灵源街道、开发区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父(或母)一方在灵安路以北开发区入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并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20209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的员工持有户口的适龄子女。

    陈埭镇

    第五实幼

    5个小班

    陈埭镇大乡村(1-8组)、涵口村(1-15组)原住居民两一致对象;陈埭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子女,军人子女。

    池店镇

    实幼嘉天下

    5个小班

    龙湖·嘉天下购房户两一致子女;澄塘·嘉龙城、新店村征迁对象两一致子女。池店南服务区辖区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实幼嘉天下第二分园

    3个小班
    1个中班

    龙湖·嘉天下购房户两一致子女。池店镇辖区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安海镇

    安海实验

    幼儿园

    5个小班

    安海镇镇直户口两一致对象;兴胜社区、复兴社区、海东社区、东鲤社区、鸿塔社区两一致对象;安东村、型厝村、西安村两一致对象;安平社区两一致对象。

    安海实幼

    铸英园区

    5个小班

    东石镇

    潘径实幼

    3个小班

    2个中班

    1个大班

    潘径村、下庄自然村原住居民两一致对象;东石镇辖区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附件4

    晋江市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缓学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镇(街)          村(居)委会        号

    监护人姓名

    姓  名

    称谓

    常住户口

    工 作 单 位

     

     

     

     

     

     

     

     

    缓学起止时间

     

    申请理由

     

     

    户口所在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村居社区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 本表一式四份,镇、村居社区、校、家长各存一份。

    2. 办理时要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3. 申请缓学应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名时到学校办理,并写明缓学时限。

    附件5

    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No.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落户晋江户籍所在地

    晋江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入学对象原籍贯所在地

    省        县(区、市)        镇(街道)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晋江市            镇(街道)           村( 社区)

    称 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务工地详细地址)

    联 系 电 话

     

     

     

     

     

     

     

     

    照顾 要求

    参与流动人口积分排名情况

    享受中学(或小学、幼儿园)照顾政策,全市积分排名第(  )名;

    享受中学(或小学、幼儿园)照顾政策,本镇(街道)积分排名第(  )名

    中学

    1.申请照顾就读              中学;2.  申请照顾就读              中学。

    小  学

    1.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2. 申请照顾就读             小学。

    幼儿园

    1.申请照顾就读            幼儿园;2申请照顾就读             幼儿园。

    证件

    名称

    及编号

     

    申请

    就读

    学校

    审批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审批

    意见

     

     

    该生监护人积分在 

    学校照顾对象中排(  )名。

     

     

                     盖章      

    年    月    日

     

     

      市有关单位:纪委监委、宣传部、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发展和改

      革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

      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体育局、

      信访局、总工会、妇联、残联。

      抄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局,晋江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教育系统各单位。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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