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4-00419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4〕92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5
安海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安海镇世纪大道北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调整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晋安政〔2024〕108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安海镇世纪大道北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03地块调整暨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该控规调整暨修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调整暨修规的四至范围:东至纵一路,西至园东路,南至横三路,北至横二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31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调整暨修规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B—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四、该控规调整暨修规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内容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五、该控规调整暨修规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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