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2-00128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2〕17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0
晋政地〔2022〕175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金井镇
350582-26-C-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金井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金井镇350582-26-C-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请示》(晋金政〔2022〕13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金井镇350582-26-C-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地块位于金井镇北部,石金路与湖漏溪交接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24.3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1≤容积率≤3.0,30%≤建筑密度≤60%,40%≤建筑系数,10%≤绿地率。
四、该地块控规图则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排涝、电力、通信、燃气、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你单位在组织编制该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做好衔接。
五、该地块控规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交通大队。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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