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2-00127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2〕17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0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英林镇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3202-D-18地块调整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2-06-28 11:03

    晋政地〔2022〕174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英林镇区北部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3202-D-18

    地块调整的批复

    英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英林镇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3202-D-18地块调整>的请示》(晋英政〔2022〕17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英林镇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0582-3202-D-18地块调整》(以下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主要调整内容:①合并原D-18、D-07、D-19地块为D-18地块;②对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③因上述调整产生的相关周边衔接和基础配套管控要求调整。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9,建筑密度≤61%,12%≤绿地率,建筑限高≤32米。

      四、该控规地块调整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排洪、电力、通信、燃气、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你单位在组织修编该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做好衔接。

      五、该地块控规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交警

      大队、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电信分

      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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