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2-00115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2〕160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7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紫帽镇郊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2-06-14 16:00

      晋政地〔2022〕160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

      紫帽镇郊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紫帽镇郊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晋自然资〔2022〕2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紫帽镇郊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该控规”),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

      二、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范围:北至紫帽镇界-规划边界,西至现状山路西边界-规划边界,南至对山路道路中线-对山路北边界-紫山路西边界-半山路北边界,东至现状泉三高速西边界-规划边界,总用地面积约746公顷。

      三、原则同意该控规的规划定位:基于安全生态和活力生态,集合休闲度假旅游于一体的城市郊野地区。

      四、该控规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及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在进行规划审批、土地出让或划拨、项目开发建设时应按照该控规的图则所具体明确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严格把关、严格执行。

      五、该控规划定的“城市四线”:在组织实施时应落实遵守好该控规划定的保障道路用地的“城市红线”、保障各类绿地用地的“城市绿线”、保护地表水体的“城市蓝线”,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的“城市黄线”,不得擅自调整、随意侵占,并严格执行具体禁建、限建控制要求。

      六、该控规确定的“三大设施”:在组织实施时应优先保障该控规中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规模,做到区域发展与具体项目建设统筹、公共利益与个体发展目标兼顾。

      七、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城市管

      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广电网络晋江分公

      司、机场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分公司、新奥燃

      气公司、晋江市紫帽片区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紫帽镇人民政

      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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