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2-00046
- 备注/文号:晋政地〔2022〕4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1
晋政地〔2022〕4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
龙湖镇南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龙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晋江市龙湖镇南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晋龙政〔2022〕3号)及规划报批成果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晋江市龙湖镇南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该控规”)功能分区相对明确,用地布局基本合理,规划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会审纪要的有关要求,能够对区域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和控制作用,原则同意按照该控规组织实施。
二、同意该控规规划范围:东至经六路,西至308省道,东北至纬三路、东环路和纬一路,南至纬四路。总规划用地面积101.30公顷。
三、同意该控规发展定位:龙湖镇城镇中心,集居住、商贸和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住区。
四、同意该控规规划人口总量及规划总用地面积:规划居住总人口1.10万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9.40公顷,非建设用地1.90公顷。
五、道路系统方面:通过对现状分析、与周边规划及上位规划衔接,提出的路网结构、竖向规划等较合理可行,能够满足区域道路功能需求。各管线专业规划能够注意结合现状,按规范要求进行布置,比较切实可行。划定的城市红线基本符合控制需求。
六、绿地系统方面:根据有关政策和规范设置了防护绿地,根据景观、游憩和生态需求设置了公园绿地,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区域绿地生态系统,提升了区域环境品质。划定的城市绿线基本符合控制需求。
七、水域水系方面:较好的保护了现状鸳鸯溪水域,对周边新建、改建、扩建行为作了明确约束,对禁止活动作了明确要求。划定的城市蓝线基本符合控制需求。
八、三大设施方面:能够按照要求配套片区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以及公用设施,规模、服务半径及布点基本合理。划定的城市黄线基本符合控制需求。
九、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
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
化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体育局、城市管
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供电公司、自来水
公司、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新奥燃气公司、电信分公司、移
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水务集团。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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