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1-00176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1〕178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0
晋政文〔2021〕17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陈埭镇
350582-08-E-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陈埭镇350582-08-E-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1〕30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陈埭镇350582-08-E-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二、晋江市陈埭镇350582-08-E-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规划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卫生健
康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交警大队、供电
公司、自来水公司、广电网络晋江分公司、电信分公司、新奥
燃气公司,陈埭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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