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330-2020-00178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0〕8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8
晋政文〔2020〕85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世纪大道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调整的批复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世纪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调整的请示》(晋自然资〔2020〕3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世纪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
二、局部调整后的世纪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350582-03-N-01、02、03、04、05、06、07、08、09,350582-06-A-01,350582-06-B-01、02、03、04、05)的规划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
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和旅
游局、卫生健康局、交警大队、机场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
公司、电信分公司、新奥燃气公司,青阳、罗山街道办事处,
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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