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240-2022-00090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2〕7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9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林口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告
    法规规章和规范
    时间:2022-06-06 10:57

    罗山、灵源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林口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已完成划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林口水库管理范围

      库区为复核后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淹没区(含征地范围);大坝两端从坝端起外延30米;库外坝后为大坝背水坡坡脚起外延20米;溢洪道为溢洪道两侧内坡顶及消力池以下外延4米;其他建筑物为工程外轮廓线向外延20米;生产、生活区为其3倍房屋建筑面积。

      二、林口水库保护范围

      坝区两端以分水岭为界;库区为复核后校核洪水位淹没线外延500米(500米内有分水岭者以分水岭为界);库外坝后及大坝两端为管理区外延200米;溢洪道为两侧管理区外延50米;其他建筑及生产、生活区等一般建筑物为管理区外延50米。

      三、林口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有关规定

      管理与保护范围有关事项及其他事项按照《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晋江市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告》(晋政文〔2021〕296号)执行。

      四、附则

      (一)本通告由晋江市水利局具体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5月17日。

      附件:林口水库管理与保护线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林口水库管理与保护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