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240-2020-00070
    • 备注/文号:晋政办〔2020〕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8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财政贴息政策兑现流程的通知
    法规规章和规范
    时间:2020-03-06 16:16
      

     

     

    晋政办〔20205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小微企业财政贴息政策兑现流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中小微企业财政贴息政策兑现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28       

    (此件主动公开)

    中小微企业财政贴息政策兑现流程

     

    为减轻企业负担,明确和简化中小微企业财政贴息政策兑现流程,让企业一趟不用跑,特制定兑现流程,具体如下:

    一、企业名单梳理

    35日前,市统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形成全市中小微企业名单,并反馈市财政局、金融局、人行、银保监管组;金融局负责将名单提供给各银行机构。

    二、申报材料汇总

    疫情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银行机构将24日以来符合条件企业的续贷和新增贷款贴息资料汇总报送市人行、银保监管组(市人行负责制定资料汇总表样式并分送各银行机构)。

    三、申报资料初审

    市人行、银保监管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银行机构报送的续贷、新增贷款真实性的初审,并将符合条件企业的名单及相关贷款资料联合行文反馈市金融局。

    四、申报资料审核

    市金融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市人行、银保监管组提交资料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市财政局。

    五、贴息资金审批

    市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进一步核对金融局提交的审核结果,并会同市金融局联合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市财政在5个工作日内将贴息资金直接兑现至各企业银行账户。

     

    注:政策贴息期限为24日至省上解除疫情应急响应当日;贴息标准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的50%确定,若企业办理贷款的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按实际利率的50%确定;政策补贴原则上应在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左右时间兑现到位;如发现企业为获取财政贴息、提前贷款行为的,不予享受贴息政策;如发现把所贷资金挪作他用的,除收回财政贴息外,取消其他政策享受待遇。

     

     

     

     

     

    市有关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

    人行、银保监管组,各金融机构。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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