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1-0121-2020-00321
- 备注/文号:晋政文〔2020〕201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5
晋政文〔2020〕201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金宏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泉州半导体高新区晋江分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金宏勃同志任晋江市司法局新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晋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蔡晓旭同志任晋江市自然资源局陈埭分局分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晋江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蔡秀丽同志任晋江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晋江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张贵锋同志任晋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张金奖同志任晋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陈志坤同志任晋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免去许晓东同志晋江市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
检察院、各群团机关。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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