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3-03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自查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自查活动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09〕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查结果请于3月6日(星期五)前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联系人:许泳泳,联络电话:85687609,传真:85662796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自查活动的通知
泉政办明传〔2009〕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障。为消除泄密隐患, 遏制此类泄密事件发生,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通过互联网、宣传栏、查阅服务中心等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认真审核,自查结果请于2 月25 日(星期三)前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泉政办明传〔2008〕182 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严格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联系人:林文络,联系电话:22371198,传真:22371798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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