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19-00053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19〕467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5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成昌鞋业有限公司成品仓库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修改公示
    时间:2019-11-15 10:16

      该项目用地位于青阳街道莲屿社区,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用地面积3543平方米。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取消地下室(消防水池),建筑高度由14.7米调整为15.3米;取消不计容建筑面积288.96平方米。 

      (二)建筑外立面增加浅金色涂料和黑色涂料画线。 

      (三)一层平面图、屋顶层平面图、剖面图、轴立面图相应调整。 

      经审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未调整,仅进行建筑单体和外立面微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191113日至1121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联系电话: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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