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19-00030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19〕327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0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建筑设计方案修改公示
    时间:2019-08-20 16:53

      福建省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项目用地位于西园街道,用地性质为企业自用办公用地,用地面积5173平方米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图 

      (一)建筑总建筑面积由14402.6平方米调整为14359.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由2300.5平方米调整为2257.1平方米,两栋单体建筑的计容面积和架空面积微调 

      (二)2#办公楼楼梯间调整。 

      二、建筑单体 

      1#办公楼首层、2#办公楼首层至屋面层内部布局调整。 

      经审查,本次仅对建筑内部进行调整,对部分数据进行微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建筑外立面未调整。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19821日至829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 

      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  联系电话: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 

      201982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