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2-1910-2019-00029
- 备注/文号:晋自然资审〔2019〕326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20
保利上城项目用地位于池店南片区,用地面积719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中地块三的批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L17#楼(-3.400及-3.600)标高平面图、L20#楼(-3.600)标高平面图、L17#-L23#楼地下一层平面图部分位置的隔墙由虚线墙改为实线墙,并增加窗户。
(二)L17#-L23#楼剖面图微调。
经审查,本次仅对部分楼栋内部进行微调。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方案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19年8月20日至8月28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5日内提出]。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晋江市文化中心五楼
电子邮箱:jjcxghj@sina.com 联系电话:82282218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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