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3-0621-2019-10294
    • 发布机构: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0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191120
    时间:2019-11-20 10:04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191120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陶瓷原料深加工及废旧资源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内坑镇深圳村第一工业区132

    3.建设单位:晋江鑫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晋江鑫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陶瓷原料深加工及废旧资源利用项目位于晋江市内坑镇深圳村第一工业区132号,该项目为福建省晋江市泗农建材有限公司陶瓷生产项目配套建设项目,对泗农公司外购的陶瓷土原料进行深加工,同时对泗农公司陶瓷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瓷砖进行破碎,深加工得到的陶瓷土原料和破碎得到的碎石粉仅供泗农公司陶瓷生产使用,不外售给其他陶瓷企业,同时也不对外来废建筑垃圾、废土石方等原料进行加工生产。

    项目租用泗农公司部分闲置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及原料堆场,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已取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选址符合区域规划,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与周边环境相容,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2)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陶瓷土深加工、废瓷砖破碎生产作业为湿式作业,作业过程中基本无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成品堆存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无组织排放,项目采取以下粉尘控制措施。

    ①生产线整体采用“湿加工”作业。

    ②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内沿仓库四周设置喷雾装置,每天喷雾4次,喷雾强度均为2.0L/m2·次;仓库出入口处密集设置喷雾装置,物料进出时加强喷雾抑尘,喷雾强度均为4.0L/m2·次。

    ③厂区地面硬化,运输通道每天清扫、喷水降尘,每天喷雾5次,喷雾强度为1.5L/m2·次。

    ④在本项目厂区出入口设置一个洗车平台,每运输1车次需对车辆进行清洗,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铲车运输噪声,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稳定达标,避免噪声扰民,要求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生产线采用隔音装置,生产过程利用隔音装置隔声减小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②噪声源设备采用减振材料支撑,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③为减少铲车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在厂区内车辆低速平稳行驶和禁鸣喇叭。

    4)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分离出的少量植物根尖、碎砖头等杂质、除铁工序产生的除铁滤渣和生活垃圾。杂质中的石块和除铁滤渣、废瓷砖可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杂质中植物根尖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置。

    项目固废及时妥善处理,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通过网络公示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晋江鑫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191120日—2019112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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