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2018年05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本机关对司法行政工作中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职权、办事指南等进行了公开。现制定《晋江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进行介绍,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晋江市司法局政务信息。

      本《指南》内容如有变更,自信息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j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晋江市司法局办公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公众了解、获取法律服务的需要,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01机构设置、职能、人事类信息

      1.1机构职能:职能概况,内设机构设置,直属机构设置,各类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组成单位等文件。

      1.2人事信息:发布职务人事任免等文件。

      0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公布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03规划计划:制发本局年度工作要点、方案、任务分解等文件。

      04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报告及收支情况、三公经费等文件。

      06工作动态

      07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政策

      08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09普法和依法治市

      10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

      11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2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具体信息目录在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jiang.gov.cn)上公布。

      (二)公开渠道

      1.在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网站地址为:http://www.jinjiang.gov.cn/xxgk/zfxxgkzl/bmzfxxgk/sfj/zfxxgkml/

       2.在官方政务新媒体“法治晋江”公开,微信号:jjszsggflfwpt

        3.在晋江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区政府信息提供。

       (1)晋江市档案馆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档案馆

            联系电话:059568106909

       (2)晋江市图书馆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文化广场

            联系电话:059582032184

      4.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新媒体等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的“政务公开”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然后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下找到“司法局”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晋江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3.在晋江市司法局一楼政务公开栏或者晋江市司法局办公室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根据申请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

      晋江市司法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85681290

      传真号码:0595-85662730

      通信地址:晋江市司法局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362200

      电子邮箱:jjsfj302@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上班时间为15:0018:00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传真给我局,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的字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向晋江市司法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交晋江市司法局办公室受理。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件和传真件应附有《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事项。

      (三)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在法定期限内将申请结果告知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再另行提供相关政府信息。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受理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说明部分公开的理由。

      7.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已经答复的,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再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见附件)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目前晋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5-85681444,传真号码:0595-85684491,通信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邮编:3622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晋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