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56-0240-2023-10129
    • 备注/文号:晋市监〔2023〕53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0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3-04-21 10:16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4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废止《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市监〔2022〕87号)规范性文件1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