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2-0610-2019-00022
- 备注/文号:晋发改〔2019〕45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0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2019年
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晋江市本级2019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晋江市本级2019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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