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34-2420-2019-10012
    • 备注/文号:晋保洁办明电〔2019〕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城乡环卫保洁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5
    关于2019年1月至3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月考评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19-05-24 11:58

    关于20191-3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月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城乡环卫保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晋保洁办明电〔20173)要求,1-3月,我市继续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月考评工作。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查小组,采取现场检查和调阅资料等方式,抽查各镇(街道)2个村(社区),共抽查38个村(社区)。根据《福建省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分表》对镇村两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镇、村考评分数分别占40%60%,评出镇级综合成绩(详见附件)。从考评情况看,各镇(街道)能按上级工作要求召开第一季度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部署,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持续改善。其中,紫帽、西园、金井等镇(街道)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落实比较到位,考评综合成绩得分较高。池店、安海、龙湖成绩靠后,根据考核评比办法,市城乡环卫保洁领导小组将对考评成绩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

    二、存在问题

    (一)保洁区域覆盖不全。在暗访考评中发现,部分村与村交界区域、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旧村祖厝、出租房、镇村工业区、未硬化道路和闲置空地保洁未覆盖的区域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卫生死角和垃圾堆积严重,比如:龙湖镇烧灰村、内坑镇深圳村、池店镇赤塘村和旧铺村等。

    (二)日常管理开展不一。大部分镇(街道)没有对村(社区)内业材料进行自检自查,也未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求进行公示;不少村(社区)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检查频率偏低,未开展制度化环境卫生巡查,对环卫队伍管理不够到位。

    (三)村民保洁费征收进度不一。大部分镇积极制定《保洁费征收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保洁费征收工作,截至328日,征收保洁费的行政村有144个,征收率50.35%,但还有142个行政村未按省上要求向村民收缴每户每年60-120元保洁费。本次检查发现,英林镇英林村、池店镇浯潭村和营边村、安海镇安东村和西畲村还未开始收取保洁费,龙湖镇新丰村只向工厂收取保洁费、未向村民收取保洁费。总体上,安海、池店、龙湖、英林、东石等镇保洁费征收工作相对滞后。

    三、工作建议

    (一)落实重点区域治理。根据国家验收办法和省级模拟验收情况,各地路边、河道旁临时垃圾堆放点和房前屋后随意堆放垃圾为常见问题点,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力量,将上述保洁盲区列为重点区域,组织保洁公司、保洁人员及时对卫生死角、陈年垃圾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确保保洁不留死角。

    (二)落实常态监督制度。重点抓好“村自查、镇半月查、市月考评”三个环节,做到市、镇、村三级全覆盖;完善镇级检查监督机制,按要求在镇村公示栏、村民活动场所或重要地段公布考评排名。

    (三)落实污染者付费制度。各镇要组织行政村按省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求通过村规民约和一事一议方式动员村民每户每年缴纳60-120元卫生保洁费,形成村民参与、共同监督的氛围,增强村民责任感和监督意识。

    (四)落实验收迎检准备。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近期将开展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住建部下半年将组织国家级验收,请各镇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对照《福建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重点围绕环境卫生、内业资料、村级资金保障和村级检查自查等方面查漏补缺,开展全面整改工作,确保达到验收标准。

     

     

     

    附件:20191-3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月考评成绩汇总表

     

     

    晋江市城乡环卫保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5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