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45-1043-2020-00003
- 备注/文号:晋残〔2020〕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残联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3
晋残〔2020〕9号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报送受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残疾人
补助对象的通知
各镇、街道残联:
为贯彻落实省、市和上级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部署要求,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救助帮扶力度,经研究,市残联决定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困难残疾人补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晋江市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具体以下几种情况:
1.在疫情期间,残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为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
2.疫情期间身患疾病住院的困难残疾人;
3.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恢复生产经营(自主创业、自主经营)导致失去收入来源的困难残疾人;
4.晋江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
5.生活困难的“一户多残”和重度残疾人。
2020年春节期间已慰问对象原则上不重复享受;残疾人证到期未按要求更换的不列入补助对象。
二、补助名额和标准
全市拟安排补助困难残疾人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补助标准每人1000元。
三、申请程序
拟救助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经村(社区)研究推荐上报,镇(街道)残联审核,报市残联审批。
四、相关要求
1.加强排摸和帮扶力度。各镇(街道)残联要主动与村(社区)对接,积极配合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排摸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残协、残疾人联络员密切联系残疾人的优势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的联系和服务,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了解残疾人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及时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急难问题。
2.简化审核流程。对申请人因核查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残疾人证证明的,由镇、街道残联统一填写《晋江市残疾人证提交审核确认名单汇总表》(附件4)汇总上报市残联,由市残联进行残疾人数据比对审核确认。
3.按时报送。请各镇(街道)残联务必于
附件:
1.2020年晋江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残疾人补助名额分配表
2.2020年晋江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残疾人补助申请表
3.2020年晋江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残疾人补助名单汇总表
4.晋江市残疾人证提交审核确认名单汇总表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抄送:泉州市残联;
晋江市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市有关领导、本会领导。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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