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社会保障、公益救助
时间:2018-10-26 00:00 浏览量:
     

     

     

     

     

     

     

    晋政灵〔2018118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社区、有关单位:

    为践行市委、市政府“三不承诺”,保障来晋务工人员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防范遏制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从 2018 10 18 日起至 2019 年春节前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要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我街道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几类用人单位:

    1.加工制造、住房建设、市政园林、交通水利、餐饮服务等用工量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无照经营、非法运营等存在关停隐患的用人单位;

    3.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特别是外来人员租用厂房、设备开办的企业;

    4.被投诉举报拖欠工资、列入重点监控的用人单位以及各类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

    5.生产经营困难,被列为金融风险重点监控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

    2.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专项检查分阶段进行: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18 10 18 日至 11 1日)。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想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同时,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将欠薪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8 11 2 日至 2019 年春节前)。各工作点、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重点检查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无证照经营企业、外来人员租赁厂房设备开办的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等,力求做到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落实。特别是对存在拖欠工资 2 个月以上、涉及人数 10 人以上的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控,明确责任人,督促企业及时解决工资问题。期间,街道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深入各社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工作点、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执法检查组的配合,主动深入用人单位查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按期整改到位,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点、社区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作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执法人员,认真组织执法检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工作点、社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治欠保支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工资等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报送有关上级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协助各部门做好劳动者工资统计核实、监督发放等工作;规划城建办、社区服务中心、发展服务中心、供电所等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拖欠工资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积极协助劳动保障事务所查处本行业拖欠工资案件;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总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指导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及时发现和处理欠薪问题,提请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坚决纠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违法用工行为;要加强日常重点监控制度,对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落实监管督改责任;要落实欠薪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检查中发现的恶意拖欠工资典型案件、抗拒阻扰行政执法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欠薪的企业或经营人要纳入信用征信系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查处。

    (四)完善应急预案。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根据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严防事态扩大。同时,要按规定上报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事由、规模、处置措施等基本情况。各工作点、社区、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指派人员及时到位,共同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做好材料报送。各工作点、社区要按照“分级负责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做好组织所辖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分析总结等相关工作,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向劳动保障事务所报送相关书面材料,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后统一向上级反馈。

    1.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 2019 年春节前,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社区于每周一报送上周本辖区劳动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附件 1)。

    2.各社区于 2018 11 1 日前报送 “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底表”(附件 2)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表”(附件 3)。

    3.各社区于 2019 1 29 日前报送“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附件 4)。

    4.各社区于 2019 2 1 日前报送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钢,联系电话:1596077796185738195,邮箱:253353023@qq.com

     

    附件: 1.劳动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表

          2.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底表

          3.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表

          4.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181022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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