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暨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9-16 16:52 浏览量:
     

     

     

    教育系统各单位:

    917日至1017日是我市“教育精准扶贫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简称“扶贫宣传月”),为了进一步做好扶贫日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促进我市学生资助工作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根据《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泉教计202045号)、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精准扶贫暨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先进

    各校要发掘学校受助学生的先进事迹,激发学生刻苦学习、自立和奋进的精神;要善于发现学校内教职工、学生之间团结友爱、乐于助学的好人好事,通过扶智和扶志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让学生资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利用学生励志成长成才典型,凝炼先进事迹和励志典范,树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面形象,把推荐评选典型与学习宣传典型结合起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乃至广大青少年自信、自立、成长、成才,着力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发展机制。

    二、走访慰问

    宣传月活动期间,各校(含民办学校)对所辖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低保家庭、残疾学生优先)至少进行一次集中走访慰问活动,向贫困家庭宣传、讲解教育扶贫政策。要结合义务教育贫困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与生活上的困难。

    三、发动宣传

    各校要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个人移动终端等全媒体的教育扶贫信息传播体系,通过开办助学惠民专栏、党员志愿者活动、助学主题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扶贫助学事业的发展、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内容如下:

    1.明白卡(宣传海报)。请各校将教育扶贫政策“明白卡”(详见本文附件2,或者到“福建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下载)发放给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在乡村公共场所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另行通知领取),每村至少张贴两张,确保常年展示。发放和张贴工作过程性材料必须留存备查。

    2.大喇叭。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播报工作,各校资助工作人员和资助责任人都应熟知教育扶贫相关政策内容。

    3.告知书。各校要按学期给每位受助学生家长发送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告知书”(闽教综〔20209号附件2)。建议将告知书做成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家长留存,一份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送学校留存备查(如遇家长在异地居住或其他不方便提供纸质材料的情况,可发送告知书照片版或扫描版代替)。

    四、工作要求

    各校要积极参与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建立学生资助宣传档案,及时报道相关活动信息,不断总结经验、推陈出新。要在1017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进行报道,各校至少报道1篇,发布在学校公众号,同时在资助云上进行发表,资助云网址为https://m.kingboya.com/ysdadmin/index.html#/login,如被资助云录用发表,教育局资助中心将发放证书。各学校要为扶贫日活动等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附件:1.闽教综〔2020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

          2.附件2-教育扶贫政策明白卡

          3.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

          4.泉教计〔202045号 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晋江市教育局

    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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