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晋江市2020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7-03 16:29 浏览量: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晋江市2020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晋江市2020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73


     


     


     

    晋江市2020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0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督政不忘政治、督学不忘学习、督法不忘方法、督事不忘求是”和《教育督导条例》要求,紧扣上级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决策部署,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发展主线,以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发展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水平,推进教育治理能力提升。

    一、 推动教育督导改革发展

    1.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和推进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结果运用等工作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教育现代化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2.推动学校建立健全以章程为统领、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规范办事程序,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跟踪现有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督促新开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并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建设。

    二、研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相关指标

    3.认真学习“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精神,结合“对市督导”、“对县(市、区)督导”情况,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提请相关单位和责任科室着手准备,积极创造条件,为创建和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打好基础。

    4.监控、跟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际间差异系数指标,落实政府同年度教育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自究工作,做好“对县(市、区)督导”有关材料数据的报送。

    5.开展对镇(街道)教育经费投入督导检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意识,推进教育薄弱环节的整改提升。

    三、保障挂牌督导落到实处

    6.聘任新一届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责任督学。提请印发并落实《晋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聘任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责任督学的通知》、《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责任区、责任校(园)督学履行职责考核办法》、《关于印发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调整、充实新一届中小学、中职学校责任督学,深入推进挂牌督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7.组织责任督学培训。完善《晋江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平台操作使用和《责任督学培训班》专题培训;适时组织《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福建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政策解读等专题培训;组织参加全国第一期新任督学任职资格网络培训、参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专题网络培训。

    8.不断完善督导评价机制。启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对责任督学2020年春季工作进行考核,落实责任督学工作补助政策,完善聘任、评价、绩效机制,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成效。根据泉州市2020年督导工作要点要求,推荐优秀责任督学参加泉州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现场会组织并推荐参加2020年泉州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案例评选。

    四、推进“专项督导”常态化开展

    9.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题,加强对学校素质教育发展的评价。坚持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三--五年间完成对中小学开展新一轮综合评估,并接受泉州市级抽查及推优复评。

    10.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按照五年一个评估周期的要求和分级督导评估职责,各镇街要制定辖区幼儿园五年督导评估计划,落实本年度督导评估工作任务,在园级自评、镇级督评的基础上,开展县(市)级复评,推进市直幼儿园县(市)级评估,迎接泉州市级复评,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11.组织参加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按照“安全、规范”的原则和要求,配合组织参加全国、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根据《新时代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2020年秋季,全省将进行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和相关学科、体育与健康和艺术质量监测。

    12.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突出问题的解决,衔接国家、省上组织开展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等一系列市级教育专项督导,持续配合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

    五、促进督导成果有效运用

    13.加快教育督导、教育管理大数据建设,充分利用系统数据,不断完善信息评估体系,推进“无纸化”督导,及时进行督导结果通报,促进结果运用。

    14.加强对办学行为、控辍保学、质量评估、公平招生、素质教育等专项督导工作的跟踪,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