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青阳街道“厂居混合”涉环保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0-30 15:52 浏览量:

     


    青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阳街道“厂居混合”

    涉环保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阳街道“厂居混合”涉环保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街道办事处       

    20201027      


    青阳街道“厂居混合”涉环保问题专项

    整改工作方案

     

    在城镇发展过程中,工业企业的布局因为城镇规模扩大、功能逐步调整、规划管控不到位等原因而变得不合理、不适应,极易造成工业企业与规划的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等相邻、相近,形成“厂居混合”问题。为进一步推动“青阳街道存在‘厂居混合’问题,面临较大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的整改工作,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集中力量开展我街道“厂居混合”问题现状大排查大整治,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2018年度福建省委对泉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指出“泉州市民营经济发达,由于历史原因,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规划管控不够到位,存在‘厂居混合’问题,面临较大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需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的工作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涉“厂居混合”问题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调查,重点摸清存在较大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的“厂居混合”问题现状,本着正视历史、面对现状、谋划未来、推动整改的要求,认真分析形成原因和存在问题,分门别类地提出对策措施,推进我街道“厂居混合”问题整改,逐步消除生态环境隐患和压力,改善生活环境质量。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街道范围存在“厂居混合”问题,面临较大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及工业(小)区。

    三、工作内容

    (一)调查摸排

    1.时间节点

    2020116日前完成辖区内存在“厂居混合”问题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及工业(小)区的调查摸排。

    2.实施步骤

    1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对存在“厂居混合”问题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进行调查,初步掌握辖区范围内存在“厂居混合”,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工业企业数量、行业产业类型,用地性质及涉及的居民住宅户数、人数。

    2)由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前期调查基础上,制定摸排计划和摸排方案,于2020116日前,完成辖区范围内存在“厂居混合”问题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的全面摸排,填报“存在厂居混合问题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现状摸排表”(附表),形成一企一策的处理意见。

    3)工业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的调查摸排范围,由各地按摸排区域实际入驻企业特点确定。其中:对依法划定安全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环境(大气、噪声)防护距离,环保隔离带的工业企业、工业(小)区,摸排范围不小于经批准的防护距离或环保隔离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厂居混合”问题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各地可视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摸排范围。

    (二)整改

    1.落实整改工作方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加快推进)

    由街道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整改任务及整改时限,加快推进辖区涉“厂居混合”问题区域全面整改,结合规划推进实施、提级改造,逐步解决“厂居混合”问题。对调查摸排阶段,群众反映强烈的“厂居混合”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加快推进。

    1)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要求,未能依法依规办理发改、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应急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核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现场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处理、处罚。

    2)对工业企业已依法办理发改、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应急安全、环保、消防等行政审核审批手续,但因城市发展,企业所在位置不符合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要求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分阶段开展整改工作。

    近期:一是有序提升区域周边卫生、安全、环境质量水平,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各职能部门按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及各项生态防范和污染防治措施;三是各职能部门按工作职责指导企业,结合片区规划及产业导向,转变企业生产经营方向,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四是乡镇、社区、村组等协助企业,做好与周边群众沟通联系,改善厂群关系,减少、避免群企矛盾发生、激化。

    远期:结合区域规划,加快推进区域内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的企业的退出、征迁工作。

    3)对位于经批准的企业防护距离或环保隔离带范围内,或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要求的居住小区、住宅,应加快推进片区改造及居民征迁安置工作,并做好人民群众安抚工作。

    4)各职能部门应加强现场执法,按工作职责,加强对存在“厂居混合”问题的工业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日常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形成制度,避免新的“厂居混合”问题的产生(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划管控对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在规划制定、修编过程,充分认识到“厂居混合”现象对城市发展的限制和制约因素,从规划层面进行优化协调。同时,严格规划管控,要求新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产业性质及规模、选址、布局等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划管控要求,严格新建工业企业的行政审核审批准入关,避免新的“厂居混合”问题的产生。

    3.近期重点实施整改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晋江市进一步加强制鞋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晋江市进一步加强铸造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我街道行业专项整治,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对取缔关闭又死灰复燃的企业、新出现的违法违规企业早发现、早查处,巩固整治成果,有效防止污染反弹。

    (三)成果汇总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完成调查摸排和整改任务,并按时间节点将工作成果及时报送至街道企业服务中心。

    12020116日前,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报送现状摸排表。

    20201125日前,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报送:调查摸排工作成果(含现状摸排表)。

    20201225日前,报送已完成或正开展的整改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按制定的《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工作时限,于次年度13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整改工作成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直至整改工作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此项整改任务是省委对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指出的问题,是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市委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厂居混合”在各地客观存在,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推进实施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全力推进调查摸排和整改整治工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厂居混合”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摸排、早整治,全面提升我街道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并将整改进度及整改成果及时汇总反馈。

     

    附件:青阳街道存在厂居混合问题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现状摸排表


    附件

    青阳街道存在厂居混合问题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现状摸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所在社区

    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名称

    企业、企业群内、工业(小)区内企业数量

    用地性质

    企业是否符合规划控制要求

    厂居混合基本情况说明

    2018年以来群众信访投诉情况

    企业行政审核审批是否齐全(含发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批的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建、城市管理、应急安全、环保、消防等)

    处理意见

    其他说明事项

     

     

     

     

     

     

     

     

     

     

     

     

     

     

     

     

     

     

     

     

     

     

     

    合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本摸排表以涉及“厂居混合”企业、企业群、工业(小)区为基本单元。2、企业群①:可以以××项目企业群为名称,并另行附表说明各个企业名称、规划用地情况、信访投诉、行政审核审批情况等;规划的工业区,工业小区,可直接填报工业区名称。3、用地性质②:企业或企业群所在用地规划性质,若规划分近期、远期,应予以说明;若区域未开展用地规划,予以注明并按企业所取得的规划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确定的用地规划类别进行填报。4、厂居混合基本情况说明③:填报企业与居民住宅最近距离,调查范围内的居民户数及人数。5、处理意见④:对企业群内各具体企业有不同处理意见的,可在附表中另行说明。6、合计⑤:填写片区内涉及厂居混合的企业总数;居住户数和总人数。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工作点点长、驻社区干部。

    青阳街道党政办                            202010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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