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罗山街道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1-11 16:31 浏览量:

      

      

      各社区、街道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罗山街道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罗山街道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11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吉祥苑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晋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晋江市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泉州市和晋江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街道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社区要组织对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围绕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锅炉房、厨房等重点部位,聚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用火用电动焊、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市消安委办转发的《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晋消安委办〔2022〕54号)文件要求,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治理,特别是钢结构建筑,对同一建筑空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玩具和食品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存储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逐栋建立检查和整改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坚决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未经审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合用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全面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要创新消防管理方式,鼓励小型厂房、员工宿舍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全面提升厂房建筑的火灾防控水平。

      2.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安办《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安办〔2022〕151号)要求,深入开展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以下统称4类重点对象)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大型商超,要深刻吸取江苏南京金盛商场火灾事故教训,在去年整治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可控。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4.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社区要按照市安办《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安办〔2022〕178号 )要求,联合消安办、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社区发展办、供电所等部门,以老旧小区、村居民自建住宅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风险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对存在隐患的“表下线”进行改造,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5.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治。各社区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对国务院、省、市、县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要紧盯不放、持续跟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全面加强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6.重点加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管理。要加强上岗人员持证考核,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执法队、消安办、市场监管所、社区发展办、劳动与社会保障科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焊气焊技能等级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焊、气焊)等考核管理,从资格准入、审批作业、现场监督、事故追责等方面强化动火作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要加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对涉及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的业主单位负责人、审批人、监护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使动火作业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证施工、无动火审批、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未配置消防设施的施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止施工。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使用明火作业责任人,按法律规定予以拘留。对电焊、气焊失火的操作人员,由发证单位吊销其证件。

      7.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各社区要聚焦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紧盯餐饮、住宿、医疗、养老等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和救援的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清理拆除。要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针对定点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因防疫需要关闭安全出口的情况,要督促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综合执法队、消安办、社区发展办、派出所等部门要集中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8.加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可燃物清理。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要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专项治理,采取设立安全警示牌、修复破损保温层等措施,严防被引燃。要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老旧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进楼入室充电。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

      9.夯实基层消防治理基础。要持续推动“一委一站一队”(消安委、消防工作站、专职防火队)等基层消防治理组织机构实体化运作,充分发动街道、社区两委、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消安办、综治网格、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5个检查重点:“三合一”场所、弱势群体、火源、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保命”措施:畅通疏散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逃生面罩)真正动起来,全面落实排查建档、清单式整治。

      (三)聚焦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0.聚焦新兴场所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加强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6号),依法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开展联合检查督改,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对室内冰雪冰雕场所开展“回头看”检查,紧盯内墙壁和屋顶违规使用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持续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对设置在人员密集、高层地下、易燃易爆场所的,要坚决予以停运、搬离。督促各类新兴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11.聚焦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社区发展办、派出所、文体服务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文件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乡村振兴服务科、文体服务科等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12.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要求,企业发展服务科、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社区发展办、消安办等部门要抓住生产、销售、电池改装、停放充电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链条管控和系统性治理。要组织摸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充电点情况,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属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网格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扎实做好重点节点和场所消防安全保卫

      13.落实重点场所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要推行专家检查,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涉疫场所,精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指导,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强化科技应用,推动加强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发动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专职防火队、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坚决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等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4.落实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全国、省、泉州市和晋江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市内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及应急救援准备

      15.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深化“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成效,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协调通过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推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发送消防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16.扩大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要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宣传作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要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通过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联合各类媒体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剖析危害后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17.加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准备。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要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管理单位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要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强化应急联动。要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要加强大风、低温、冰冻、干旱等恶劣条件下的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科学高效实施救援。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前)。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充分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成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街道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消安办。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社区要专题研判一次本辖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报送街道消安办;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3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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