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 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9 16:30 浏览量:

    晋深政〔2019〕94号

     

     

     

    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9 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小学幼儿园、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晋江市2019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办〔2019〕3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沪镇 2019 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 6 周岁(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月 31 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镇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 周岁(2015 年9 月1 日前出生至2016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开设小小班

    二、招生时间

    (一)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7 月 5 日-7 月 6 日,接受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含转学插班生)报名登记。

    7 月 15 日前后,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需要电脑派位(抽签)招生的学校,公示电脑派位(抽签)时间、地点、办法。

    7 月 25 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容量已满的,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容量未满的,8 月 24 日起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9 月 1 日前,招生结果送镇教委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二)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7月5日起,接受报名登记。

    9月1日前,公布招生结果,学生花名册及《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复印件送镇教委办审核存档备查。

    (三)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前向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四)任何学校均不得提前招生。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原则。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统筹全镇教育资源,按照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三)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原则。

    1.“有效证件”: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逐步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认定盖章的《房产证》影印件;《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学。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并实际居住服务区,视为服务区户口。

    2.“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住宅 60 及以上)→②小户型住宅(60 以下)落户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子女、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③扩招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④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社保缴费凭证’→②《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同属学校服务区”的顺序招生。学校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结合自身容量制定招生方案,明确并公布招生办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辖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统筹调剂”: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适龄儿童就读住宅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服务区学校有困难的,由镇教委办调剂到其他定点学校就读;镇域内容量已满的,报送晋江市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四、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 3 月 1 日前(不含 3 月 1 日);学生父(母)在晋江市缴交社会保险需 1 年以上(2018年 9 月 1 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 “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1)社区“两一致”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其中,部分享受照顾政策的原住居民,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本社区,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的,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容量不足时,按“扩招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根据分类招生顺序,凭《户口簿》、《房产证》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 1 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3)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①镇直行政事业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

    ②孙辈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款①规定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扩招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③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管理身份员工的子女,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申请入学。

    A.在学校服务社区内同时拥有房产、户籍并实际入住的,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B.在学校服务社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在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按“扩招对象”类别申请入学。

    C.没有房产、子女随父(母)落户在企业集体户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在户籍所在镇学位宽松的小学按“扩招对象”类别统筹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 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泉州市第一至第二层次人才,在我镇居住或务工的第三至第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自主选择我镇公办学校直接就读;第五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可在父(母)实际务工或房产所在镇属公办学校按“扩招对象”类别申请入学;第六、第七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可在父(母)实际务工或房产所在镇条件较好、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②原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2019 年过渡性落实原照顾政策,过渡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晋江市一至三类及博士人才、集成电路产业一至三类优秀人才和根据《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 4 号)精神引进的高端、高级、骨干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我镇公办学校直接就读;四至五类人才子女可在父(母)实际务工或房产所在镇属学校按“扩招对象”类别就近入学。

    ③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附件 5)、《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或《房产证》申请入学。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 10 万元)子女,可在全市市直、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根据《晋江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修订)》(晋委办〔2014〕134 号)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方案》(晋教综〔2015〕2 号)精神,“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小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 600 名(幼儿园前 200 名),可在落户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申请入学(每所小学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 10 人);因学位限制未能在申请小学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小学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凭证、《户口簿》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小学或落户地服务区小学入学。安排结果须在学校辖区内公示。

    3.“扩招对象”入学

    公办小学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招收以下“扩招对象”。

    1)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住宅,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住宅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3)外国户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上文的“港澳台侨”对象),可在父(母)在我镇的祖籍地、房产所在地、父(母)务工地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凭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凭证或身份凭证,体现祖籍地、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的相应证件申请入学。

    4)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对象子女,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纳入服务区扩招对象。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各小学在完成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居住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019 年,深沪中心小学、狮峰中心小学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2020 年起,镇区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学校,全面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逐步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

    1)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来晋务工人员按规定在我市学校服务区参加社会保险 1 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户口簿》、体现学校服务区信息的《居住证》或《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晋江户籍人员在我市非户籍地务工,在学校服务区参加社会保险 1 年以上,凭“社保缴费凭证”、《户口簿》和《劳动合同书》,子女可在企业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2)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来晋务工人员在学校服务区企业务工并居住,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向父(母)务工地服务区小学申请入学,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实行“先到优先”办法招生;规定时间内登记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依据“分类招生”顺序,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抽签)确定招生对象。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小学可不予招收入学。

    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②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③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人员子女。

    ④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

    ⑤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信息的。

    ⑥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5)因居住、务工地变动,父母双方不在晋江务工和居住达半年以上的,可引导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到其父母务工和居住地就学。

    (二)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招生

    “小学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2.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 “以社区为主”,服务区内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当地社区适龄幼儿入园。

    2)幼儿园根据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残疾儿童入学

    建立教育、卫健、残联、民政等部门合作联动机制,统筹资源,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组织入学。各镇(街道)、各学校建立并及时更新《残疾儿童花名册》、《随班就读花名册》。

    1.特教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联系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就读;听障、智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送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2.随班就读。各小学优先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3.免缓学审批。符合免、缓学规定的残疾入学对象根据家长意愿要求免、缓学,提供《福建省县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申请表》、病历(残疾)证明、经学校和镇政府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4.送教上门。对于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及时登记,汇总报送市教育局,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建立学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小学幼儿园要成立招生领导组,根据本《意见》及现行学校服务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报教委办备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幼儿园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制止个别企业、村居(社区)、校董会、老人会违规干扰学校招生行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严格控制班额规模。要综合年检评估情况、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根据“小学起始年级 56 人以上班额数全部消除,确保 50-55 人班额的比例逐年明显减少”精神,按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小学班生额以 45 人为宜,一年级班生额控制在 50 人;幼儿园小班班生额按制在 30 人)。

    (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各校(园)在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和校长信箱、招生信箱,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要有理有据耐心解释。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有条件接受插班生的学校,应统一时间登记并通过公平办法确定接收对象。入学后,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五)加大招生监督力度。教委办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教育公平。各校(园)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过程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搭车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和学校,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与学校领导责任;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等涉嫌违法行为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惩处。

    (六)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教委办、各村(社区)及各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附件:深沪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

     

     

     

     

    深沪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

     

    附件:   深沪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表

    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性质

    班数

    学生数

    序号

    幼儿园

    性质

    班数

    幼儿数

    1

    深沪中心小学

    公办

    5

    250

    1

    中心幼儿园

    公办

    5

    150

    2

    狮峰中心小学

    公办

    3

    150

    2

    金屿幼儿园

    公办

    3

    90

    3

    培青小学

    公办

    1

    50

    3

    东垵幼儿园

    集体办

    2

    60

    4

    金屿小学

    公办

    2

    100

    4

    狮峰幼儿园

    集体办

    2

    60

    5

    科任小学

    公办

    2

    100

    5

    培青幼儿园

    集体办

    1

    30

    6

    科泉小学

    公办

    1

    50

    6

    华海幼儿园

    集体办

    2

    60

    7

    东山小学

    公办

    2

    100

    7

    科任幼儿园

    集体办

    2

    60

    8

    华海小学

    公办

    3

    150

    8

    首峰幼儿园

    集体办

    2

    60

    9

    华峰小学

    公办

    2

    100

    9

    东山幼儿园

    集体办

    2

    60

    10

    群峰小学

    公办

    1

    50

    10

    华威幼儿园

    民办

    3

    90

    11

    首峰小学

    公办

    2

    100

    11

    翰林幼儿园

    民办

    4

    120

    12

    东华小学

    公办

    1

    50

    12

    而篇幼儿园

    民办

    2

    60

    合计

     

     

    25

    1250

     

     

     

    30

    900

    另:科泉、华峰、群峰三所小学各招收附设幼儿小班1个班30名幼儿,东华小学招收附设幼儿中班1个班30名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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