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职改办〔2018〕37号
关于批准确认陈珊琳等5位同志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确认你中心代理的陈珊琳等5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现公布如下:
一、 助理工程师
福建省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陈珊琳
福建兴翼机械有限公司:郑旭钦、林莹
福建省晋江市供水有限公司:曾龙强
二、 技术员:
海南儒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潘贤逸
晋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11月29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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