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直部门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保留目录的通知
时间:2016-12-31 00:00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 号)和《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保留市直部门政府内部审批事项42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保留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二、各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的要求,着力减少审批环节,优化运行流程,逐一编制并公开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要进一步梳理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精简不必要的手续和材料;要按照“能进则进”原则,将本部门保留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晋江市直部门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保留目录.xls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12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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