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街道办事处关于
印发《青阳街道深化开展“散乱污”
非法工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阳街道深化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1日
青阳街道深化开展“散乱污”
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反映的信访件问题立整立改、举一反三,决定深化开展“散乱污” 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深化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2019〕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一)界定标准:本方案中“散乱污”非法加工点的“散”是指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加工点;“乱” 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加工点或加工点集群;“污”是指无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无法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加工点,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加工点。
(二)整治对象:国家禁止建设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群众反映的以及对大气、水域、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非法加工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废塑料加工、化工桶回收加工、漂布清洗、碎布磨粒、小石材、小印花、机砖、洗砂等行业。
二、整治目标
各社区居委会是各自辖区“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的实施主体,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按照深化排查、分类施策、限期整改的要求,对照前期“散乱污”排查整治台账,开展回访检查,同时进一步深入摸排,通过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整治改造、整合搬迁等措施,深化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整治工作,促进业主依法、合法、守法经营生产,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环境污染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回访摸排。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会同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以社区为单元,结合前期“散乱污” 整治阶段性成果,集中开展回访及新一轮摸排检查,彻底查清辖区内的“散乱污”非法加工点数量规模、行业、类别等情况,登记造册,更新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对“散乱污”非法加工点实施分类整治、动态管理。
(二)依法取缔。对回访过程中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回潮生产的,以及新排查到列入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非法加工点要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标准依法予以取缔,尤其对涉及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要排查到位、取缔到位、整治到位。
(三)整改提升。1、整治改造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但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加工点,按照可持续清洁生产的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其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限期开展整治和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予以关停取缔。2、整合搬迁类。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厂居混杂、未进驻工业园区的“散乱污”加工点,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各社区居委会要科学规划,结合老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组织实施整合搬迁,进驻相应的工业园区,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同时,各社区居委会要于规定期限内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并逐步推进原有厂区设备清除工作。
四、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于 2019 年 9 月启动,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回访摸排阶段(2019 年 10 月底前完成)。各社区居委会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迅速部署落实,组织开展回访检查及新一轮摸排,更新建立全面准确的“散乱污”非法加工点整治台账。
(二)依法取缔阶段(2019 年 11 月底前完成)。对回访摸排发现的列入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非法加工点,各社区居委会要动员业主自行拆除设施设备、清除原辅材料,对拒不纠正的,联合街道、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取缔行动。供电所要配合各社区居委会对断电取缔对象和擅自为关停取缔对象提供电源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强制切断工业用电措施,其中对高压专用变压器供电的,断开变压器低压侧开关、断开高压跌落式熔断器、断开隔离刀闸,同时拆除计量箱;对低压供电的用户,拆除用户计量装置(包括电表、表箱)及进出口电缆。
(三)整改提升阶段(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依据排查情况,指导督促整改、搬迁类加工点按照工作要求和整治完成时间节点,安排好清理整治工作和进度,确保整治效果。同时,要注意查漏补缺,及时动态更新,确保“散乱污”非法加工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保质保量完成。整治期间,对敷衍应付整改、拒不配合整改的非法加工点一并进行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各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全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能落实责任,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动员。要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及《环保法》配套办法、“两高”司法解释等,及时曝光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引导“散乱污”非法加工点自行关闭、拆除相关生产设备或主动整改提升。充分发动环保志愿者、党员义工等深入基层动员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切实发挥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全面营造 “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声势。
(三)加强协同协作。各社区居委会要将“散乱污”整治工作纳入常年重点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对“散乱污”非法加工点发现一家,整治一家,严防污染回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对“散乱污”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强化定期调度。整治期间,各社区居委会要安排专人负责汇总收集相关整治工作材料,完善建立整治档案,于每月 10 日、20 日、30 日将专项整治清单(附件 1)及专项整治情况调度表(附件 2)报送街道企业服务中心。
附件:1.青阳街道深化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清单
2.青阳街道深化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情况调度表
附件 1
青阳街道深化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散乱污 加工点名称 |
所在社区 |
具体地址 |
经营者及 联系方式 |
主要生产设备 |
存在违法事实 |
拟处理意见(关停取缔、 整治改造、整合搬迁) |
整治进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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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青阳街道深化开展“散乱污”非法加工点专项整治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签章): 报送时间:
报送 单位 |
组织检查情况 |
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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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检查组 |
组织检 查人数 |
排查到的“散乱污”非法加工点 |
组织关停取缔 |
捣毁生产设备 |
查封 电表 |
整合 搬迁 |
限期 整改 |
行政 拘留 |
刑事 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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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人次) |
(家) |
(场次) |
(台) |
(个) |
(家) |
(家)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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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①报送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②每月 10 日、20 日、30 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月报表报送街道企业服务中心。 |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工作点点长、驻社区干部。 |
青阳街道党政办 2019年10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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