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深政〔2020〕36号
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沪镇2020年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畜禽栏舍
消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20]17号)、《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晋江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晋农[2020]45号)文件的要求,为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现将《深沪镇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畜禽栏舍消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沪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0日
深沪镇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强制免疫及畜禽栏舍消毒实施方案
一、2020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二)免疫方式
散养动物实施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疫,集中免疫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防疫队伍入户。补免时间统一定为每月15日,散养户补免可以直接联系本村动物防疫员或者拨打镇农业服务中心电话88283380。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实行程序化免疫,由各养殖场自行负责实施。
(三)免疫质量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要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全年合格率达到70%以上,春季集中强制免疫抗体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四)免疫动物的种类
高致疫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鸽子等进行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
口蹄疫:对全镇内所有的猪进行猪口蹄疫O 型、A型二介灭活疫苗的强制免疫;对所有的牛、羊进行亚洲工型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
小反刍兽:对全镇内所有的羊进行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免疫。
(五)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的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
(六)明确责任
村(社区)对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负责,要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所辖范围内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免疫档案材料要由村(社区)主任签字后加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委会公章以示负责。集中免疫要求各村(社区)要提前2天张贴告示,告知有养畜禽的村民提前做好准备,并组织人员带队入户。
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做好实施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制定并执行本辖区内强制免疫计划方案实施,负责强制免疫各种疫苗的有效供应和使用监督,负责组织村级防疫员队伍入户。
(七)经费保障
镇政府对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中所需的经费列入财政计划,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能顺利进行。本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时间约20天,防疫队伍由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每人每天按照80元进行补助,经费概算1.3万元。
(八)时间安排
本次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4月20日结束,免疫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畜禽栏舍消毒
1、消毒对象:畜禽栏舍、活禽交易市场、畜禽屠宰场及周边环境。
2、时间:请各村(社区)在2020年4月10日前到镇农农业服务中心领取,消毒工作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
3、组织实施: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深沪镇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时间表
附件:
深沪镇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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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村(社区) |
时间 |
村(社区) |
4月1日 |
首峰 |
4月10日 |
东山、柳山 |
4月2日 |
群峰 |
4月11日 |
坑边 |
4月3日 |
华峰 |
4月12日 |
狮峰、港阜 |
4月6日 |
东华、华山 |
4月13日 |
东安、金屿 |
4月7日 |
浔光、运伙 |
4月14日 |
后山、南春、璧山 |
4月8日 |
华海 |
4月15日 |
补防 |
4月9日 |
科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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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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