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下半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8 16:34 浏览量:

    晋深政〔2019〕159号

     

    深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9年下半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临床医疗急救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9年无偿献血下半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

    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二、献血地点

    深沪镇文化中心二楼。

    三、献血对象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的适龄、健康公民。

    四、工作分工

    1、镇卫计办负责活动统筹协调。负责制定2019年度献血工作方案;做好献血工作前期宣传,献血现场及周边环境氛围的布置;与各责任单位进行衔接,并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2、各村(社区居)委会必须于118日前明确一名两委成员为主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并将名单报送至镇卫计办(联系人:郭苗娟,联系电话:13959947321)

    3、镇直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献血工作的组织,于11月8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报送卫计办。

    4、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献血活动,安排人员负责献血当天的企业报到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11月8日前报送卫计办。

    5、镇组织办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到位人员的报到,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11月8日前报送卫计办。

    6、广电站负责现场摄像采访。

    7、镇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献血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持。

    8、镇党政办负责无偿献血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9、镇财政所负责发放无偿献血人员营养补贴。

    五、注意事项

    1、献血者必须携带身份证,多次献血者请携带无偿献血证,以便记录献血时间和献血量,以后需要者可凭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享受用血优惠

    2、献血前两日内请勿饮酒,要保持献血前一晚的良好睡眠,献血前适当进食,饮食要清淡,空腹和酒后不适合献血。献血后,要注意穿刺针眼处的清洁卫生,洗澡以淋浴为好,以防感染;适当增加饮水量,注意增加一点高蛋白质和易消化的食物,切忌暴饮暴食。

    3、以下人员暂不能献血:接受疫苗免疫四周内;接受动物血清注射四周内;妇女月经后三天、月经失调、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某些疾病初愈后;半个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半个月内有发烧等症状者。

     

    附件:村(社区)、镇直各部门、相关企业无偿献血名额分配表

     

     

     

     

                                                      深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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