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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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陈政〔2020〕15号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埭镇安全

    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工作点,各镇有关单位,安委会各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现将《陈埭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对照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陈埭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20〕25号)、泉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泉州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泉安委〔2020〕2号)和3月8日全市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决定在全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各工作点、镇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以房屋安全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或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企业项目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该类型场所选址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取得相关证件,是否进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是否进行房屋竣工验收,是否开展风险评估,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是否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堵住消防“生命通道”,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点,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国土资源管理所、市政管理局、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办>

    (二)房屋安全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七个方面:一是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二是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三是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四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五是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六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钢结构建筑、民房、出租私房、企业厂房、临时建筑;七是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房屋。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擅自施工更改房屋用途和结构的、未经审批非法违法搭建的,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市政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所、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办>、镇消防(“三合一”场所)安全领导小组、外来人员居住建筑(出租私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三)建筑施工行业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严查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引发高空坠落事故、车辆管理不到位引发工程车辆事故;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针对镇村零星工程、农村自建房的施工特点,落实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建立零星工程报备制度,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全面排查辖区内施工活动,对无基建手续擅自开工的工程,要立即责令停工并督促办理基建手续。

    责任单位:镇建筑安全领导小组

    (四)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责任单位:镇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导小组

    (五)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加快智慧用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文物建筑特别是宗教寺庙违章动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九小场所、老旧小区违规搭建 、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工作点、镇消防(三合一”场所)安全领导小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外来人员居住建筑(出租私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建筑安全领导小组。

    (六)燃气安全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气站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城镇燃气安全领导小组。

    (七)交通运输行业整治重点

    继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车证不符、超限超载、“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物流货运企业储油点的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水域和客船、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船以及砂石船等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船舶超载、配员不足、未按规定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遵守船舶定线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八)渔业船舶整治重点

    加强渔港排查整治,以渔船安全和防火、防风为重点,重点整治渔船安全、救生、防火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渔业船舶证书持有情况、渔船安全设备、助航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以及船内“有限空间”辨识管理、夜间海上值班、防碰撞措施落实情况、船员持证情况。

    责任单位:渔业安全领导小组。

    同时,工商贸行业、森林防火、机场净空、非煤矿山、电力、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民航、海上安全、水利、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地质灾害、引供水通道、学校实验室、游乐场所、游乐设施等所有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按照最严格的整治标准,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专项安全领导小组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场所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专项安全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有序开展。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提请市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专项安全领导小组要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届时市安委会将对我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四)巩固总结阶段6月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专项安全领导小组要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切实排查一批、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专项安全领导小组深入分析本村、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结合实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各工作点点长、专项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要做到亲自抓、具体抓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网格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充分借鉴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成功经验,督促、协调村(社区)、各工作点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一格多员管理,并根据网格划分,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网格,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百米”,及时有效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压实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五)加强督促整改。各村(社区)、各工作点、专项安全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等工作措施贯穿活动全过程。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大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于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对依照规定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要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依照规定属于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检查人员因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专项安全领导小组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检查时,要严格按照防疫防护标准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到企业检查时也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七)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党政办、安监办将对各工作点、各村(社区)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办也将组织对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政机关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责令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按程序予以免职。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期间,发生死亡1人的责任事故(特别是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将进行警示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以及房屋坍塌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泉州市安委会将挂牌督办,依法依规顶格查处,严肃问责,直至“一票否决”

    (八)做好统计报送。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工作点、镇有关单位,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电线套管情况、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安装情况、“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情况上报至镇安办,以便每周汇总及通报。

     

     

     

     

     

     

     

     

    抄送:市应急局、各村(社区)、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安委会各专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晋江市陈埭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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